索引号 | 116104810160239447/2025-00026 | 签发时间 | 2025-01-02 |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兴政办函〔2025〕2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题词 | |||
发文日期 | 2025-01-02 | 有效性 | |||
名称 |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全面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确立各项重点工作如期完成,按照市政府要求,请各部门、镇办认真对照《关于印发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兴政办发〔2024〕3号),将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自查梳理,查漏补缺、提质增效,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请部门、镇办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形成工作报告,并填写任务进展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于1月13日前书面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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