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3-00917 | 签发时间 | 2023-11-17 |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兴政办机字〔2023〕11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题词 | |||
发文日期 | 2023-11-17 | 有效性 | |||
名称 |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兴平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咸阳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咸政办机字〔2023〕16号)要求,加强对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尽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市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规定,建立兴平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研究拟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协作配合,研究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中整治;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跨部门执法检查、宣传教育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咸阳市生态环境兴平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绿化办、市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兴平邮政分公司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绿化办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绿化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绿化办,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绿化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由市绿化办代章。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会议的具体内容应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以便做好准备;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有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五)各成员之间应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六)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固定成员,1名业务科长为联络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及时报备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各部门工作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坚持部门协作、全面监管、防打结合、突出重点、群防群治,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合力,不断提升保护野生动植物执法效能,建立健全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机制。
市委宣传部:指导市级媒体,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案例进行媒体曝光。
市委政法委:将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兴平建设考核体系,协调、督导野生动植物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等工作。
市委网信办: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的网络舆情监测,配合做好网上相关内容巡查、清理和举报。主要督促指导属地网络平台和媒体账号,及时清除涉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和销售禁用猎捕工具的非法信息。配合做好网上宣传和其他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将市级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预算,并落实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要求。
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捕捞、购买、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犯罪行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有组织、成规模、链条化的非法狩猎、捕捞犯罪活动。
市卫健局:与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负责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当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及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物流企业落实实名制、货物抽检抽查等制度的监督检查,配合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非法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活动,加强相关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开展对水生野生动物、特种畜禽人工繁育、展演展示和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责清理整顿水生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购买、运输、食用、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政案件,协调鉴定罚没标本、网络非法交易信息和核定涉案标本价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市绿化办: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野生植物分布地巡护值守和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重点开展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展示和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责清理整顿陆生野生动物交易、食用、经营利用场所和单位;按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购买、运输、食用、利用野生动物行政案件,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植物的采集、培植、经营利用;协调鉴定罚没标本、网络非法交易信息和核定涉案标本价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学生进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教育。
市文化和旅游局:加强对我市旅游景区景点、星级宾馆饭店、民宿酒店、冷餐区等场所监管,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指导网络交易平台落实野生动植物交易管控责任,依法依责清理整顿野生动植物生产、流通、餐饮场所,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流通、食用野生动植物行为。
市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责督促和指导食品摊贩加工和售卖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兴平邮政分公司:负责开展对全市寄递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落实实名托运、收寄递、过机安检、开箱查验、登记货物信息等制度。配合林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机关严查未持有行政许可文件、专用标识、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检疫证明等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各成员单位根据联席会议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主动研究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主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跟踪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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