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13431 | 签发时间 | 2022-09-26 |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 | 发文字号 | 兴政发〔2022〕7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题词 | 兴平市 人民政府 印发 健身 实施计划 2021 2025 的通知 | ||
发文日期 | 2022-09-26 | 有效性 | |||
名称 | 兴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兴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兴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身是增强人民体质、追求健康生活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重要途径。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顺应全市人民对高品质生活期待,依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陕西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和《咸阳市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市建设,全力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为谱写兴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体育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健身设施更加丰富,赛事活动更加经常,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百姓健身热情更加高涨,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市、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全民健身促进全市体育产业有显著增长。
二、主要任务
(三)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结合“十四五”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推动落实县级“七个一”、镇级“三个一”、村级“三个一”标准(见附件),构建多层次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加快推进城市运动公园(体育馆、体育场)建设。落实新发展理念,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结合城市发展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综合治理等,按照补短板工程建设一批含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以及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继续实施城市社区工程、镇村器材配送工程,提高群众身边健身器材覆盖率。落实社区健身设施配套要求,加强配建情况验收监管。新建或扩建的场地设施要统筹考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诉求,争取配备适合全年龄段人群使用的设施设备。鼓励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承接各种赛事活动,加大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力度。支持学校、企事业单位场馆设施通过多种形式为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
(四)丰富群众赛事活动内容内涵。进一步打造品牌群众赛事活动,增加辐射效益。继续办好干部职工运动会、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象棋公开赛、广场舞大赛,做好太极拳、瑜伽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以及足球、篮球、乒乓球在我市的开展,巩固提升足球乙级联赛、全民篮球联赛,支持开展户外自行车、迷你马拉松等群众喜爱的休闲健身活动推动体旅融合,挖掘保护传统民俗民间运动项目(锣鼓秧歌、舞龙、武术、麒麟鞭等),积极争取承接举办省、市的群众品牌赛事活动。落实“一县一特色”要求,着眼兴平独有的地理人文资源,打造1-2个在全市有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活动,宣传全民健身、弘扬体育精神、普及科学健身理念,助力乡村振兴。
(五)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身指导服务,提高群众科学健身素养,提升健康水平。发挥我市国民体质监测站作用,免费对群众开展体质检测,科学研判指导群众健身,建立完善的数据积累和分析系统。市卫健、文旅等部门加强协作,加快推进健康与体育科学健身融合发展。积极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加强省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落地支持。继续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合理加大培训投入和扩大队伍规模,提高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开展科学健身讲堂,指导群众居家健身,通过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建立科学健身理念、掌握正确的健身方法。
(六)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按照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推动体育组织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进一步健全体育组织网络体系。合理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推动《关于加强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地,进一步创新体育组织规范化发展。围绕“三大球”振兴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项目普及,推动体育总会及各单项协会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加大数量、提高质量,激励和引导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作用。研究制定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立一支由青年学生、体育爱好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组成的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七)关注重点特殊人群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群健身健康的关注,切实解决健身实际难题,新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关注保障重点特殊人群健身需要,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对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实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要求,落实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要求,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进行体育干预,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作用,加强学生基础体能,帮助孩子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提高健身设施器材、健身场所适老化程度,举办适宜于老年人参加的赛事活动,鼓励老年人有组织开展健身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鼓励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购置健身场地设施,建立健身组织,积极推广工间操,满足职工的健身需求。倡导其他企业发挥作用,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健康水平。
(八)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体育休闲、竞赛表演、体育服务业为主要支撑的现代化体育产业体系。以咸阳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大优质体育产业和服务供给,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扩大体育消费规模。大力发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瑜伽、广场舞等运动项目产业,积极培育自行车、迷你马拉松等户外运动和AI健身等体育产业。积极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消费新空间。推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市场环境,吸引体育企业落户兴平,打造1-2个优质体育企业。
(九)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育模式。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市少儿体校建设力度,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推动体医融合,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体系,将相关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推荐范围,对符合规定的运动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推动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鼓励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推进体旅融合,梳理兴平市现有文化和旅游资源,努力打造符合消费者需求的特色体育旅游项目或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动体育、文化、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
(十)营造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加强对新修订的《体育法》、《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整合宣传资源、媒体平台,形成宣传全民健身的合力,开展经常性的公益宣传,提升集体和个人自觉自愿参与全民健身的主动性。对照“十四五”全国全民运动健身示范县评价新标准,继续开展创建工作,调动全社会支持全民健身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我市在“一带一路”上和大西安都市圈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全民健身交流活动。
三、保障措施
(十一)发挥各级领导机构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民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作用,加强对制约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我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推动落实,开展评估和报告工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政策措施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全力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十二)加大全民健身经费投入。市政府要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继续落实好全民健身“三纳入”要求,特别是做好经费纳入,确保年度经费中健身设施建设经费、群众赛事活动经费、组织体系建设经费、健身指导宣传经费等经费需要。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和投入机制,确保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
(十三)落实全民健身安全措施。落实中、省、咸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安全管理要求。市文旅局要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相关负责单位或人员加强对所负责的全民健身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有条件的健身场所,配备除颤仪等急救设备和具备急救技能的人员。落实赛事活动安全管理要求,加强应急预案和现场组织指挥,严格执行特殊情况熔断机制,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落实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赛事活动举办。
(十四)推广健身服务智能应用。依托全民健身智能化平台,推广居家健身,线上智能健身和赛事活动开展,支持云赛事、云健身等健身新模式。发挥省全民健身互联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发布赛事信息,开展线上科学健身指导与培训,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知晓率与参与率,提升全民体质。
附件:陕西省市、县、镇、村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
附件
陕西省市、县、镇、村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
一、市级“六个一”标准
各设区市建成一个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游泳馆、一个市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室外体育场地总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一个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一个体育公园。
二、县级“七个一”标准
各县(区、市)建成一个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室外体育场地总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一个游泳馆(室内游泳池)、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站、一个体育公园、一批健身步道(总里程不低于300千米)。
三、镇级“三个一”标准
各乡镇、街办配备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或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室外体育场地总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多功能运动场地、一个小型室内健身房或室内多功能活动室、一套健身器材。
四、村级“三个一”标准
每个行政村配备一个室外篮球场、一个室内多功能活动室(乒乓球或棋牌室)、一套健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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