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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位镇教师工资执行秦汉新城标准还是兴平市标准?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381 发布日期 2023-04-03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南位镇2021年9月整体从秦汉新城划回兴平共管后,南位镇中小学教师工资执行标准模糊不清,既没继续执行秦汉新城的标准,也没执行兴平市的标准,造成南位教师比兴平其它地方教师的工资少约500以上,更和秦汉新城教师工资差距更大。听说具体存在以下问题:

1、 根据厅字【2022】4号、陕人发【2006】147号、陕人社发【2018】号文件精神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执行时间2021年10月起,南位教师没调整。

2、 根据咸财综合【2022】76号文件精神,2022年7月开始兴平市教师执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绩效奖,南位教师没有执行,也没享受到秦汉新城的年终奖。

3、 划转回兴平后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原西安医保的公务员补助,财政拨款后医保不能接收,所以资金一直在单位账户大概60万左右。

4.我们2021年评的高一级职称,至今没套上相应职称工资。

以上是我们听说的一些问题,可能还有问题不知道,请领导明查。这些问题涉及到100多位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合法权益,我们多次向兴平、秦汉、西咸等部门反映,都没啥结果。

我们恳请明确我们的工资是执行秦汉新城还是兴平市标准?并依法依规予以执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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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2023-03-21 11:00
已转交2023-03-24 14:50
已反馈2023-03-24 14:51
已反馈
兴平南位镇教师工资标准不明 教育局答复
兴平市
2023-03-24 14:51

兴平市教育局回复:接贵网群众反映“兴平市南位镇教师工资标准不明”问题收悉,我局经认真查证后对反映的四个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已经为南位教师调整了基本工资标准,执行时间为2021年10月,已全额发放到位。

问题二,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兴平市教师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绩效奖于2022年7月开始执行。目前就南位镇教师执行标准,南位教师与市相关部门存在争议,尚在解决之中。

问题三,南位划转回兴平后,原西安医保的公务员补助,兴平暂未执行,其原因是咸阳地区医保无此项政策补助。

问题四,2021年评的职称,因暂未接到高级教师职称批文,所以职称套工资未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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