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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史艳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兴人发〔2026〕19号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6-00531 发布日期 2026-07-30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街道工作委员会,各镇人大:

2026年7月30日兴平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史艳阳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崔瑶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锋刚同志为东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符强同志为西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袁党军同志为西吴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刘毅同志为马嵬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何丹同志为店张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免去:

井阳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伟同志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长江同志东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秦龙同志西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杨军站同志马嵬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杨雷同志店张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兴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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