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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马长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兴人发〔2024〕42号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4-00527 发布日期 2024-12-03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兴平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

马长娃同志为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文物局局长(兼);

史艳阳同志为兴平市统计局局长;

王西会同志为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兼);

聂善锋同志为兴平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边力同志为兴平市司法局局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

决定免去:

聂善锋同志兴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高波同志兴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刘小莉同志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郭军科同志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任立强同志兴平市科技局局长职务;

杨战库同志兴平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兴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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