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810160239447/2024-00527 | 发布日期 | 2024-12-03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人民政府 |
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兴平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
马长娃同志为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文物局局长(兼);
史艳阳同志为兴平市统计局局长;
王西会同志为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兼);
聂善锋同志为兴平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边力同志为兴平市司法局局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兼)。
决定免去:
聂善锋同志兴平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高波同志兴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刘小莉同志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郭军科同志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任立强同志兴平市科技局局长职务;
杨战库同志兴平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兴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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