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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剑同志任职的通知

兴人发〔2024〕38号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4-00523 发布日期 2024-12-03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兴平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李剑同志为兴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李剑同志为兴平市监察委员会代主任。


兴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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