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正文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正文

兴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郝明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兴人发〔2024〕30号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4-00357 发布日期 2024-08-30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兴平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通过,任命:

郝明明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南长江同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兴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