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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兴平市公费师范生体检、考察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5-00344 发布日期 2025-02-21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各有关应聘人员:

根据《2025年咸阳市公费师范生招聘公告》的要求,2025年2月5日至10日我市进行了2025年公费师范生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现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公告规定,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1:1的,考试采取考察的方式,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即可线下签约,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现将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日期: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

三、集中地点及时间

兴平市西关十字方圆广场上午8∶00。

四、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体检,并携带一张一寸彩照。

2.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当日早晨须空腹,早晨起床后不能吃饭、喝水。

3.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公布的体检日期和集中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集中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联系人:梁艳

联系电话:029-38901320

附件:2025年兴平市公费师范生体检人员名单



兴平市教育局

兴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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