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有关人事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敏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战兵、张娟、王敦、解晓斌出席会议。市法院院长王建宏、市检察院检察长尹涓列席会议。

会议接受马鸿同志辞去兴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杨杰同志为兴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为代理市长。
会议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杨杰在表态发言中表示,新岗位代表着新的责任与担当。今后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市政府一班人,牢记根本宗旨,坚持人民至上,恪尽职守、实干为先,聚精会神抓要务,用心用情惠民生,全力开创兴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王敏希望,走上新岗位的同志,要忠于职守、务实重干,用经得起检验的工作业绩,来回报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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