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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农业农村局对兴平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兴政农函〔2025〕43 号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5-00739 发布日期 2025-06-12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类型:A

签发人:窦剑辉


张建波代表:

对您提出《关于把全市玉米秸秆作为生活垃圾发电原材料的建议》(第1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切实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决定在马嵬办、赵村镇进行秸秆焚烧发电试点。构建“收集—储运—发电”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100%,有效杜绝露天焚烧现象,消除农业面源污染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一、工作措施

1.建立集中收储机制。在“五化”利用的基础上,实行“村组收集—集中转运”模式。由马嵬办和赵村镇组织群众开展田间秸秆枝条收集,将收集好的秸秆枝条拉运至指定堆放点(垃圾填埋场、美强草业、赵南村、小田村),安排专人管理,场地配备防火设施。试点镇办切实担负起秸秆枝条收集、转运、堆放期间的安全责任。

2.完善运输网络。由兴平金源环保有限公司组织专业运输车队,规划最优运输路线,根据发电厂秸秆掺烧最大处理能力约为30吨/日进行秸秆运输处置。试点镇办设置了4个收集点,综合考虑拟在马嵬新庄村收集点采用农用运输车对秸秆进行运输,其他3个秸秆收集点各配置1辆拖拉机运输车(约7吨/车)及配套装卸车人员,同时在试点镇办4个收集点进行运输作业,确保秸秆运输处置量达到30吨/日。

3.综合利用阶段。发电厂接收秸秆枝条后,严格按照生物质焚烧发电工艺流程开展作业,并配备专业环保处理设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达标。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和人居办主任为副组长,市财政局、环保局、金源环保公司、马嵬办、赵村镇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市人居办负责指导马嵬办、赵村镇建立秸秆枝条堆放点,并做好统筹协调、资金拨付等工作;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金源环保公司承担秸秆枝条运输工作。马嵬办、赵村镇配合建立堆放点,组织动员群众捡拾辖区内秸秆枝条并拉运至堆放点,对回收点、实施企业、农民三方的责任和义务进行监督管理,促进秸秆枝条应收尽收。

(二)强化宣传引导。马嵬办、赵村镇要充分发挥融媒体平台、村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作用,通过专题宣讲、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宣传。组织群众代表实地参观生物质发电厂,直观了解秸秆资源化利用价值。同步开展“优秀示范户”评选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逐步形成“不敢烧、不愿烧、主动利用”的社会共识。

(三)严格资金管理。设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每亩20元标准),实行“收储补贴+绩效奖励”双规机制:对试点镇办收集、运输秸秆给予一定补贴费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行政村或个人给予适当的经费奖励。实施镇办要建立健全台账制度,保证秸秆枝条回收面积、总量等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人居办要加强现场核实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四)强化督导检查。成立专项督查组,抽调专人定期督导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对工作完成情况每周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与期限,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倒逼责任落实。


(联系人:梁超峰    电话:13992083911)


兴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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