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建议提案 人大建议正文
建议提案 人大建议 正文

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对兴平市人大第十九届第四次会议第6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兴公交函[2025]第017号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5-00733 发布日期 2025-05-20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类别:A

签发人: 王 炜


刘明代表:

您好!您在市第十九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城区临时停车人性化管理的建议》已经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行管理措施及依据

(一)差异化执法标准。我队已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实施分级管理,城市道路一般路段,违停车辆电子抓拍时间设置为10分钟,给予驾驶人充足合理的挪车时间;严管路段、消防通道、双排停车等严重违停行为,因对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影响较大,抓拍时间缩短至3分钟,以保障道路畅通和应急需求。

(二)紧急情况申诉机制。对因紧急就医、车辆突发故障等特殊情况导致的违停,群众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窗口提交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书、维修单据等),经核实后依法撤销处罚,体现执法温度。

二、关于“短信提醒后15分钟挪车”

您提出的“短信提醒+15分钟缓冲期”建议与我队管理理念高度契合。当前,受限于以下因素,暂未全面推行:

(一)技术衔接问题,电子抓拍系统与车主信息实时联动需跨部门协调,涉及隐私保护及数据安全规范。

(二)道路通行效率,部分路段(如学校、商圈周边)车流量大,若延长缓冲时间易引发拥堵,需平衡人性化与通行效率。

同时,大队下一步优化计划试点,将推行短信提醒功能,计划在部分非严管路段试点“抓拍后同步短信提示”,逐步完善技术及管理流程;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路侧标识等渠道,明确告知违停抓拍规则及申诉途径,减少群众误解;动态调整管理策略,结合交通大数据分析,定期评估路段违停情况,优化抓拍时长设置。

最后,非常感谢代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为市民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此复

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5月19日

联系人: 白 蓉 联系电话:029-3881208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