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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人大建议 正文

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兴平市人民代表大会第9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4-00346 发布日期 2024-05-15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类型:A

签发人:刘小莉

尊敬的符军厂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村级文化广场配备文体器材的建议》已由市人大代工委在会议后移交给我局办理,现就建议内容回应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截止到2023年底,我市已为90%以上的行政村配发了的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然而,由于器材配发时间跨度较长及人为损坏等原因,导致部分行政村的健身器材数量不足。根据上级关于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的配备要求,健身器材场地必须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对于尚未配备但有已硬化健身场地的自然村,可通过向辖区镇(街道)文化站提出申请,以获取健身器材的配发与安装。对已配备过,但健身器材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有更换要求的自然村,在硬化健身场地的基础上,可与辖区镇(街道办)文化站对接,申请配备新的健身器材。文化站汇总后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向上级体育部门申请体育彩票公益金,优先为缺乏健身器材的自然村配备健身器材。同时,针对社区有较大室外活动场地的补充和更换要求,我局也及时予以了配发。今后,我们会根据公共体育健身器材配发的申请向省市等上级体育部门争取更多健身项目设施,合理调配资源,确保我市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建议回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兴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张立凯  电话:13572798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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