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810160239447/2025-00403 | 发布日期 | 2025-05-29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人民政府 |
各镇办、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7号)、《咸阳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22〕50号)的要求,市数据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政府网站:截至2025年5月29日,兴平市在运行政府网站1个,即“兴平市人民政府网”。网站运行安全平稳,各相关单位能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维护分管栏目。
政务新媒体:本季度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上级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对主体下的5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关停注销(详见附件),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进行下线。截至2025年5月29日,全市纳入监管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共计25个,其中微信订阅号15个,微信服务号3个,抖音视频号2个,今日头条号1个,微信视频号4个。所有账号均正常运行。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一是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质量仍有待提高。一些单位主动发布政府应公开信息积极性不够,政府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后未在前台进行自查,存在发布内容与栏目不符、页面格式不规范、无效链接等问题。二是政务服务网中一些单位业务事项存在办事指南要素缺失或不准确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一是少数单位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度不全,存在两周内无更新和踩点更新情况;二是政务新媒体账号主体、名称等要素变更未及时报备,导致监管系统内备案账号主体名称不符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单位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做好政府网站栏目维护。
二是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内容保障、自查整改等制度,杜绝出现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未脱敏信息上网、固定表述错误,政务新媒体账号两周内无更新、设置链接不能访问、账号主体名称与备案不符等问题。
三是加强日常巡网检查,定期对本单位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对日常监测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查漏补缺,不断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兴平市数据服务中心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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