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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通报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 正文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4-00383 发布日期 2024-08-21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通报工作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1〕7号)、《咸阳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咸政办发〔2022〕50号)的要求,市数据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测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政府网站:截至2024年8月20日,兴平市在运行政府网站1个,即“兴平市人民政府网”。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截至2024年8月20日,全市纳入监管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共计23个,其中微信订阅号15个,微信服务号2个,抖音视频号2个,新浪微博1个,今日头条号3个。所有账号均正常运行。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一是部分镇办政府网站工作信息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不严,内容发布后未进行网页自查,存在格式不规范、语言表述不准确等问题。三是政务服务网中一些单位业务事项存在办事指南要素缺失或不准确现象,如部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申报材料中提及的空表下载为图片格式,无法进行有效编辑;部分服务事项申报材料与流程图中材料要求不一致等。

(二)政务新媒体。一是少数单位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存在踩点更新情况。二是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未及时转发省市要求转发的重点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内容保障、自查整改等制度,杜绝出现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未脱敏信息上网、固定表述错误,政务新媒体链接不能访问等问题。

二是加强日常巡网检查,定期对本单位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对日常反馈问题要及时整改,查漏补缺,不断提高运维管理水平。

附件:2024年三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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