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示公告正文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示公告 正文

兴平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6-00537 发布日期 2026-08-12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咸阳市委工作要求,纵深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过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与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传统黑恶犯罪及关联犯罪线索

1、“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2、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3、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4、境内外勾连的跨境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5、其他具有涉黑涉恶嫌疑的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渠道

(一)兴平市扫黑办

举报邮箱:xpsshb@163.com

举报电话:029-38812237

举报地址:兴平市县门东街25号

(二)兴平市公安局

邮箱举报:xpgashb@163.com

举报电话:029-38833110 (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地址:兴平市南环路市公安局刑侦楼三楼(3304室)

三、举报须知

对通过上述渠道获取的线索,兴平市扫黑办、兴平市公安局将做好转办、督办、核查、反馈等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提级复查复核,推动查深查透。提倡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兴平市扫黑办   兴平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