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810160239447/2024-00710 | 发布日期 | 2024-12-31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人民政府 |
按照工信部等九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9]228号)、陕西省工信厅等6部门《关于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19]40号)、陕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反馈兴化集团搬迁改造方案的函》(陕危化搬迁改造办函[2024]10号)文件要求,兴平市危化办(工信局)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期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验收内容包括内部安全环保改造提升项目和外部卫生防护区居民搬迁两部分工作任务。内部安全环保改造提升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完成15项安全隐患改造提升。具体为:1、一期硝酸装置与西侧氧气柜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停用一期硝酸装置完成;2、二期硝酸装置与南侧二期硝酸铵装置区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停用二期硝酸装置完成;3、液氨罐区距机修休息室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停用机修休息室完成;4、一期硝酸铵装置与北侧182氨回收装置区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停用一期硝酸铵装置完成;5、兴福肥业乙类中和装置距丙类仓库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停用兴福肥业完成;6、兴福肥业丙类仓库距南围墙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停用兴福肥业完成;7、空分液氧罐区距104省道的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停用空分液氧罐完成;8、(空分)液氧罐距厂区北围墙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停用空分液氧罐完成;9、煤气球罐距循环水塔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停用煤气球罐完成;10、造气净化装置距104省道的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实施“建筑防火墙”项目解决;11、二期合成压缩厂房距104省道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实施“建筑防火墙”项目解决;12、二期合成氨装置区距104省道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实施“建筑防火墙”项目解决;13、合成气净化装置距北围墙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实施“建筑防火墙”项目解决;14、(二期)合成氨装置距北围墙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实施“建筑防火墙”项目解决;15、二期合成压缩厂房距北围墙安全防火间距问题,通过实施“建筑防火墙”项目解决。
外部卫生防护区居民搬迁按照《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工作方案》,以兴化化工节能及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合成氨装置环评批复卫生防护距离700米包络线范围内,涉及陕西化建集团家属院包括2栋6层建筑住户132户,涉及东城办小阜村王庄一组住户55户,两处合计搬迁居民187户。外部居民搬迁采取先搬迁过渡再回迁的方式,过渡期4年,群众搬离后对搬离区域封闭处置,达到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要求。
二、完成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20日,按照陕危化搬迁改造办函[2024]10号文件规定的“近期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一)兴化集团投资5000万元完成内部15项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2023年4月份顺利通过了咸阳市验收。
(二)完成兴化化工节能及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合成氨装置环评批复卫生防护距离700米范围内居民搬迁187户,其中:化建家属院小区完成搬迁132户,王庄村完成搬迁55户。
三、部门验收意见
2024年12月27日兴平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咸阳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工作方案》中“近期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经过讨论质询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市级验收通过。
四、总体验收意见
根据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综合各部门意见,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已完成方案“近期改”涉及的内部15项安全环保改造提升和外部卫生防护距离内187户居民搬迁过渡任务,达到相关文件要求,兴平市验收通过,尽快申请咸阳市级验收。
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38822071
兴平市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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