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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示公告 正文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倡议书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9447/2024-00709 发布日期 2024-12-30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陕西51区联合倡议关要求,改善空气质量,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我们倡议:

一、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全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自觉带头引领全人民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喜庆音乐电子爆竹、礼花筒、鲜花等安全、环保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行为,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二、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广大居民要主动承担起烟花爆竹禁放监督责任,不仅监督制止自己的亲人朋友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还要主动监督周围其他人员,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要勇于说,对不听制止或违规燃放行为,积极向公安局举报,在全营造违规燃放、人人喊停的浓厚氛围。

三、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烟花爆竹禁放需要全民参与,人人都要争做烟花爆竹禁放的宣传者,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立足各自岗位,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活动,指出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劝说、带动家人和朋友不买不放烟花爆竹,通过广泛宣传,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文明握手、与绿色交友,养成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为兴平大地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态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兴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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