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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2023年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610481016023573G/2024-00061 发布日期 2024-04-09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兴平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将兴平市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1.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8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75亿元。截止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0.55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具体如下:

一、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3年的一般债务限额9.81亿元,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6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9亿元、再融资债券0.60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8.82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3年的专项债务限额11.75亿元,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0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6.05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11.73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2023年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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