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481016023573G/2024-00061 | 发布日期 | 2024-04-09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财政局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规定,现将兴平市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2023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1.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8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75亿元。截止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0.55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具体如下:
一、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3年的一般债务限额9.81亿元,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6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9亿元、再融资债券0.60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市一般债务余额8.82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3年的专项债务限额11.75亿元,转贷我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0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6.05亿元。截至2023年底,全市专项债务余额11.73亿元,未超过中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兴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兴平市数据服务中心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29-38818509 邮箱:xpszfb@163.com 网站标识码:6104810043
主办单位:兴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兴平市数据服务中心 电话:029-38818509
网站标识码:6104810043
陕ICP备11002127号-1
陕公网安备:610481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