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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专栏 依法行政(行政执法) 正文

关于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 2026-06-24 09:46:20
来源: 司法局
作者:
责任编辑: 田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广泛发挥社会各界监督力量,现公开征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超越法定管辖权或者地域范围,未履行必要程序或者出于不当目的跨区域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将行政执法与利益、绩效、创收挂钩,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考核指标,将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出现小过重罚、重过小罚、以罚代管等问题。 

2. 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四乱”问题。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滥用行政处罚权、随意设定处罚标准、超权限处罚等乱罚款行为;无计划擅自开展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乱检查行为;违规采取查封措施、超范围查封、滥用强制措施等乱查封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线索受理时间

   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四、线索反映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来信来件地址:

举报电话:

029-32102257

029-38822461

举报邮箱:xpsfjjdk@163.com  

来信来件地址:兴平市县门街市政府院内兴平市司法局;

邮政编码:713100

五、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人需实名反映问题线索,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受理部门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依法保障投诉举报人合法权益。

   (二)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线索,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有关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范围。


   特此公告。

                                市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

                         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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