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1世纪,黄河以西秦岭以北为雍州,兴平属雍州,是犬戎族聚居之地,故称“犬丘”。
公元前9世纪初,西周懿王时,王室衰,北方猃狁族强盛,对镐京威胁很大,公元前908年,都城从镐京(今长安)迁至“犬丘”(今兴平市阜寨乡南佐村)。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秦始皇统一中国,确立郡县制,废丘置县,并在京畿置内史。废丘属内史管辖。
秦朝末年(前206)项羽入关,大封诸王。立刘邦为汉王,都南郑;封秦降将章邯为雍王,都废丘;封司马欣为塞王,都标阳(今临潼);封董翳为翟王,都高奴(今延安)。汉王刘邦怨项羽背约,5月领兵从故道出袭雍地,8月塞王、翟王降汉,废丘章邯被汉兵围困。公元前205年5月,汉王刘邦引水灌废丘,雍王章邯兵败自杀,废丘归属汉王管辖。汉高祖三年(前204),改废丘县为槐里县(今阜寨乡南佐村),属中地郡辖。九年废中地郡,复属为内史辖治。
汉武帝建元二年(前139),在槐里县茂乡为武帝修建陵墓。公元前73年,汉宣帝在茂乡建“茂陵县”(县治在今西吴镇窦马村)。与槐里县同左内史辖。后又改为右扶风辖,治所在长安。
公元9年,王莽改汉为新,大改官名、地名,改槐里县为槐治县,改茂陵县为宣城县。东汉建武元年(25)恢复槐里县、茂陵县,把右扶风治所由长安迁到槐里县。三国时关中属曹魏管辖,黄初元年(220),改平陵县为始平县,撤销茂陵县并入始平县,又改右扶风为扶风郡。始平、槐里属扶风郡。
西晋泰始三年(267),在槐里县置始平郡,辖槐里、始平、武功、鄠县。
东晋至十六国时期(317-420),兴平先后归属前赵、前秦、后秦。前秦苻坚永兴元年(358),把始平县治所移到茂陵故城今窦马村(原城楼上有砖刻“始平旧址”四字,1952年拆掉)。后秦皇初元年(394),姚兴攻杀苻登灭前秦,称帝于槐里。南北朝时期,槐里、始平先后归北魏、西魏、北周管辖,仍属雍州始平郡,右扶风。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撤去始平郡,复名右扶风,治所由槐里迁至长安,辖始平、槐里。北魏永安元年(528),始平县治所移至今县城东15里处今之固显村(固显即故县之讹音),隶属扶风郡。西魏恭帝元年(554),又把始平县治所迁回旧址。北周明帝元年(557),撤销槐里县,其辖地并入始平县。北周静帝大象二年(580),始平县治所移到章邯所建的文学城(今县城东南10里西吴镇王家、北马村处),仍属扶风郡辖。
隋开皇三年(583),撤销扶风郡,始平县改属京兆郡,后始平县又改属雍州。隋大业三年(607),废雍州,京兆郡辖始平县。隋大业九年(613),始平县治所由文学城迁到今兴平市(县)城址,仍属京兆郡。唐武德元年(618),废郡设州,改隋朝时的京兆郡为雍州,辖始平县。武德三年(620)划始平县西部,在长宁设扶风县,归稷州辖。贞观元年(627),撤销稷州和扶风县,扶风辖地归始平县。同时全国划分为关内等十道,道下设府(州),府下设县。始平县属关内道京兆府。天授二年(691)复置稷州,辖始平县。大足元年(701)又废稷州,始平县复属雍州。景龙二年(708)中宗李显送金城公主出嫁吐蕃王赞普,送至马嵬城,设帐于百倾泊饯别,改始平县为金城县,县治移到马嵬。至德二年(757),兵马使李奂统领兴平军驻扎金城县,因平“安史之乱”有功,故改金城县为兴平县。
五代十国时期,兴平县建置没有变动。其中后梁时隶属大安府,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时期均属京兆府辖。
北宋淳化五年(994),改关内道为永兴军路。至道三年(997),改永兴军路为陕西路兴平县属陕西路、京兆府辖。熙宁五年(1072),分陕西路为永兴与秦凤两军路。兴平县属永兴军路京兆府辖。
金熙宗皇统二年(1142),改永兴军路为京兆府路(府治长安),辖兴平县。金海陵王天德二年(1250),置陕西西路统军司和陕西东路转运司,京兆府辖长安、咸宁、兴平、咸阳等十二县。元代实行省、路、府(州)、县四级政权机构。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设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至元十六年(1279),改京兆府为安西路总管府辖兴平。至元十八年(1281),又从其中分出甘州路,设立甘肃行中书省;至元二十三年(1286),又分出成都、广元、顺庆、重庆路设立四川行中书省;原陕西四川行中书省改为陕西行中书省。元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安西路为奉元路,辖兴平县。
明代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省),下设府或直辖州,府辖州和县。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3月改奉元路为西安府,辖兴平县。洪武九年(1376)改陕西行中书省为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辖兴平。
清代实行省、道、府、县制。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陕西沿明治仍为一省。康熙二年(1663),陕西省下设西乾鄜、潼商、凤邠、延榆绥和陕安五道。兴平县属西乾鄜道的西安府辖。
民国初期,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兴平县隶关中道。民国十六年(1927),兴平由省直辖。民国二十四年(1935)又设立陕西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治所咸阳,辖兴平。民国三十七年(1948)陕西省调整各行政督察区辖县,兴平为第十八绥靖区十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署辖。
1949年5月19日兴平县解放。1950年5月至1952年末,隶属咸阳专区。1953年1月撤销咸阳专区,由宝鸡专区辖。1956年9月撤销宝鸡专区,由省直辖。1958年12月,扶风、武功并入兴平(称大县),直属省辖。1961年9月,复分设扶风、武功、兴平三县。10月设立咸阳专区,辖兴平。1983年10月改咸阳行政专署为咸阳市人民政府,辖兴平县。
1990年,全县辖5镇、11乡、237个行政村、16个居民委员会。1993年6月兴平撤县设市,隶属陕西省管理,咸阳市代管。2009年,全市辖7镇4乡3个街道,223个行政村,15个社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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