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自2026年6月1日起,兴平市正式实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政策。
此次优待对象涵盖全国范围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退役军人,以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凡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均可持本人有效优待证,在兴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的101路、102路、103路、104路、105路、106路、107路共7条市区公交线路上,通过刷卡方式免费乘车。
为确保优待政策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此外,若优待对象同时符合残疾人、老年人等其他免费乘车政策条件,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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