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传达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咸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精神,研究审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6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兴平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及服务办法(试行)》等文件,部署今年重点任务。市委书记、委员会主任马鸿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咸阳市委改革部署,清单化、项目化、闭环式推进年度改革重点任务,围绕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深入打好“八场硬仗”、全面提升“三服务”质效和推进“131”工作布局等谋划一批重大改革事项,持续巩固优势、破除瓶颈、补齐短板,为兴平高质量发展赋能增力。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用好用活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及服务办法,在引才聚才、培才育才、留才用才上持续发力,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要充分发挥市委市政府联合督查室作用,紧盯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强化督查督办闭环管理,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走深走实。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理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体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深化改革要求,整合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制度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要健全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厘清属地、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职责边界,全面推广“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智慧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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