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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债不成实施殴打 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检察官提醒:矛盾纠纷的解决始终有法可依,合法维权切莫逾越底线

时间: 2026-02-26 11:55:40
来源: 咸阳日报
作者: 王滋渝 本报记者 蔡婷
责任编辑: 白洁 审核:马蕾

近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一起因索债引发的故意伤害案,通过办案明晰法律底线,警示广大群众合法维权,切莫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

案件回顾:

孙某拖欠刘某4700元砂石款多年,刘某多次讨要均无果。2025年7月,刘某再次前往孙某家中索债,因孙某不在家,其妻子赵某出面沟通。双方就欠款偿还问题发生激烈口角,冲突不断升级,刘某情绪失控对赵某实施殴打,导致赵某倒地受伤无法正常活动。次日,赵某被送往兴平市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骨折。2025年9月2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认定赵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件办理:

案件发生后,兴平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第一时间介入办理,坚持“办案与释法”相结合的原则,对案件证据链进行全面、细致审查,重点核查刘某的殴打行为与赵某的损伤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严格审核伤情鉴定的合法性,确保案件定性精准。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司法流程,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向刘某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目前,该案正依法进一步办理中。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案中,赵某的损伤程度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刘某的暴力索债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即便事出有因,也不能成为其实施暴力行为的合法借口。

检察官提醒:

欠债还钱虽属天经地义,但索要欠款必须坚守法律底线,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兴平市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矛盾纠纷的解决始终有法可依,切勿因情绪冲动采取殴打、辱骂等暴力手段,否则不仅无法维护自身权益,还将因触犯法律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遇到经济纠纷、债务矛盾、欠款拖欠等问题,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方式维权,理性处理矛盾,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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