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评议和监督政府工作的渠道,切实提高群众来信办理效率,市长信箱不接受匿名信息、涉法涉诉信件投诉,信件应符合《信访条例》及省、市有关信访工作规定,请您真实、负责的完成投诉或建议。。
一、受理范围 :
1、对我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2、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的咨询,工作意见和建议;
4、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5、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
6、对中、省、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咨询和建议。
二、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1、姓名、联系方式、反映内容不完整或不真实,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开展调查的信件;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3、个人之间恩怨纠纷的信件;
4、对已答复而没有提出新事项的信件;
5、已经进入司法、仲裁、行政复议、复查复核等法定程序或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事项;
6、各级党政干部和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违反法规和党纪政纪等问题(请直接向市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7、其他不在市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解决的事项。
三、提交发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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