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0105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 |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加快推进兴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建设,提升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作服务水平,真正把兴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建成市政府各级各部门发布政务信息、深化政务公开、为民办事服务、落实网上问政、开展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现就加强兴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工作,已将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纳入考核,把信息更新的数量、时限、准确性作为考核重要指标,进行24小时监测,对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的进行全国通报。兴平市人民政府网站由兴平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政务信息中心承办,各单位共建,后台权限已分级下放到各镇办、市直各单位,信息上传途径畅通。各镇办、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切实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内容保障
(一)新闻动态和政务公开。各镇办、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信息推送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要按要求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领导之窗”栏目包括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以及政务活动、重要讲话等;“机构职能”等栏目重点发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予以更新。对各栏目已上传的信息内容,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的相关规定对上传信息内容进行核对,认真做好修改、确认等工作。
(二)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以本级政府或本级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政策文件,文件制发牵头或起草部门应向政府办公室提供相应的解读材料。解读材料可以采取解读、评论、专访等形式,详细介绍相关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发文单位应根据拟发布的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会同业务部门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信息,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网站解读信息须与文件内容相符,与文件同时发布。
(三)政务服务和权责清单。依据市编办提供的各部门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市政府网站已将政府服务事项的服务名称、受理机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办理指南在政务服务栏目进行了公布,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清单事项及时上传保障内容,上传事项内容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上传。因事项内容缺失、错误引发的争议、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由事项承担部门负责解释、回应。
(四)公众参与和民意征集。兴平市政府网站开设“网上信访、意见征集”等互动交流栏目。“市长信箱”转办的所有信件,相关办理部门务必于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复。对于情况复杂的、超期办理或短期内无法办结的诉求信息,应作出说明。同一信件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要责任部门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统一回复。特殊重大事项、敏感事项、涉及网络舆情事件由市政府新闻办、政务信息中心组织协调、督导办理并回复。“意见征集”栏目为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板块,按照上级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确定前均应实施网上意见征集和调查工作。群众通过市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的事项,各回复单位要认真研究、处理,详细解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同时各部门对于“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暨12345热线平台转办案件要高度重视,收到转办案件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诉求人,确保案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强化保密审查。各镇办、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把关,实行分级管理。要严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制作、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要求,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确保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数据信息真实可靠,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因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泄密的,按照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强化考核问责。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已纳入年度综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范畴,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每个季度都会对各县区政府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其抽查结果作为对政府网站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将考核结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实行量化记分制,市政务信息中心将联合市考核办,不定期深入各镇办、各部门,对栏目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按季度将情况呈报市政府办公室,对未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报送保障内容和信息,被上级政府通报的,将对相关栏目责任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将对单位负责人和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明确工作人员。各镇办、各部门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并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专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和市政府网站提供信息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工作有机构、有制度,有人抓、有人管,不断档、不脱节。同时,网站登录后台用户名及密码由专职人员保管,定期修改原始密码。各镇办、各部门于2020年5月30日前,将市政府网站信息员登记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政务信息中心公开科。
联系 人:屈粉艳
联系电话:38818509
电子邮箱:xpszfb@163.com
附件:1.兴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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