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2610481MB2991653A/2023-00012 | 发布日期 | 2023-07-10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咸阳市机关事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咸机事发〔2023〕7号)要求,定于7月10日至 16日举办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7月12日为全市低碳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周活动主题
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为“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全国低碳日为7月12日,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围绕“十四五”以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突出重点工作,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同时,按照咸阳市统一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创新开展“绿色低碳新生活 携手共建新咸阳”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安排和宣传内容
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节能宣传活动,通过在办公区、公共场所以及职工食堂摆放节能宣传展板,制作印发节能宣传画,提高干部职工的节能节水、环保意识,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一)观看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7月10日上午,国管局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请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干部职工通过新华网观看直播。
(二)表彰兴平市“绿色兴平 共建共享”干部职工征文活动获奖个人和单位。7月10日下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举办兴平市“绿色兴平 共建共享”干部职工征文活动颁奖仪式,请获奖单位及个人代表当日14时在影剧院广场集中(名单见附件)。
(三)集中宣传。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7月10日下午14: 30 在影剧院广场举行集中宣传活动,各相关部门(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自行印制宣传展板、宣传单等资料,其中展板数量不少于2块。市综合执法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协调活动场地及周边环境治理,市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当天的宣传报道。
(四)知识讲座。7月12日,国管局会同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主题,举办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并进行线上直播,请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观看直播。
(五)节能行动。低碳日当天,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停开办公楼电梯、空调,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灯等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 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降碳。
(六)融媒体宣传。宣传周期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播放宣传短片,全方位展示、宣传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突出反食品浪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等重点内容,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宣传时间及频次。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宣传活动安排,利用LED电子屏、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安排宣传内容。
(七)指导宣传。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宣传周主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开展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资源循环利用、节约粮食、垃圾分类等节能新技术、新知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带动全社会自觉践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根据活动安排现场跟进开展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部门、本系统优势,统一安排,周密部署,开展具有行业特色、地方特点的节能宣传活动,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创新宣传载体。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突出践行“节能降碳,你我同行”活动主题,提升宣传引导效果,促进全社会养成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巩固宣传成果。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对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活动结束后当天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图片资料报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共机构节能科,7月18日前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宣传周活动开展整体情况。
联 系 人:刘 航
联系电话:38810378
邮 箱:xpsjgswfwzx@163.com
兴平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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