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4XQ/2023-00020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甄选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代理机构的
公 告
经兴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将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进行公开出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发布拍卖(挂牌)代理机构甄选公告,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甄选事项: XP2023-C01号、XP2023-C02号、XP2023-C04号、XP2023-C05号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拍卖(挂牌)代理;
二、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并存续时间2年以上且经行业年检合格,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认定拍卖资质;
3.从业资格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注册拍卖师1人(含)以上;
4.具备相关土地拍卖经验,拍卖业绩良好,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三、甄选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实地考察,公开甄选。
四、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7日(不含节假日)。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兴平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029-38828897)。
六、报名拍卖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拍卖机构报名申请书、机构简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经注册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七、甄选实施:2023年3月 9日开始,由我局组织办公室、纪检室、开发利用科等部门对报名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被考察代理机构准备好代理佣金报价单),甄选考察结果汇总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审定后,甄选结果通知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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