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4XQ/2022-00173 | 发布日期 | 2022-11-04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甄选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代理机构的
公 告
经兴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进行公开出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发布拍卖(挂牌)代理机构甄选公告,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甄选事项: XP2022-C17号、XP2022-C18号、XP2022-C19号宗地公开出让拍卖(挂牌)代理;
二、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并存续时间2年以上且经行业年检合格,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认定拍卖资质;
3.从业资格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注册拍卖师1人(含)以上;
4.具备相关土地拍卖经验,拍卖业绩良好,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三、甄选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实地考察,公开甄选。
四、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11月8日(不含节假日)。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兴平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029-38828897)。
六、报名拍卖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拍卖机构情况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经注册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七、甄选实施:2022年11月 9日开始,由我局组织办公室、纪检室、开发利用科等部门对报名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根据待考察代理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情况而定),甄选考察结果汇总报局党组会议决策审定后通知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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