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组织机构 市政府组成部门 自然资源局 部门文件正文
自然资源局 部门文件 正文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甄选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代理机构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4XQ/2022-00173 发布日期 2022-11-04 发布机构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甄选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代理机构的

经兴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将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地进行公开出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发布拍卖(挂牌)代理机构甄选公告,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甄选事项:XP2022-C17号、XP2022-C18号、XP2022-C19号宗地公开出让拍卖(挂牌)代理;

二、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并存续时间2年以上且经行业年检合格,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认定拍卖资质;

3.从业资格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注册拍卖师1人(含)以上;

4.具备相关土地拍卖经验,拍卖业绩良好,近3年没有违法执业行为。

三、甄选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实地考察,公开甄选。

四、报名时间:2022年11月4日——11月8日(不含节假日)。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兴平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029-38828897)。

六、报名拍卖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拍卖机构情况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经注册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七、甄选实施:2022年11月 9日开始,由我局组织办公室、纪检室、开发利用科等部门对报名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根据待考察代理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情况而定),甄选考察结果汇总报局党组会议决策审定后通知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