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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甄选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地价、地面附着物、出让地价评估机构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4XQ/2022-00161 发布日期 2022-10-25 发布机构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我局拟对XP2022-C22号宗地进行公开出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发布甄选土地、房地产评估机构公告,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一、甄选事项: XP2022-C22号宗地收购地价、地面附着物、出让地价评估;

二、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并存续时间二年以上,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具有房地产和土地评估双资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级二级以上(含二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及陕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具备在全省独立执业资格的房地产估价和土地评估机构;

3、评估机构从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各3人(含)以上;

4、具备相关房地产和土地评估经验,且业绩良好,近三年无违法执业行为。

三、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10月27日。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兴平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029-38828897)。

五、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

1、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陕西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相关业绩资料。

六、甄选及选定方式:

经确认符合报名参选资格的评估机构,由我局提供待评宗地及地面附着物相关资料,评估机构根据资料预算相应的评估费用,2022年10月28日上午10点,评估机构携带参选资料及评估费用报价单等相关资料前来我局,我局组织办公室、纪检室、开发利用科,并邀请财政部门及收购对象单位共同对报名机构资料及报价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经局党组会议决策审定后通知中选评估机构(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兴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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