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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 正文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00741263895A/2023-00195 发布日期 2023-03-17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高宝潮610421195803070011,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兴平市东城区兴化路化工技校院内,兴房权证字第0620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宝潮

                  202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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