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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门职能 正文

部门职能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MB2971062R/2023-00005 发布日期 2023-04-07 发布机构 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成立于2017年7月28日,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依法履行规划、土地、市容等执法工作。其前身市城乡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成立于2015年12月28日,先后依法查处了宏兴码头、华田公社、兴财型材等重点违法案件,依法取缔了南大街、北什字、南关路等路段的马路市场或夜市,新建改建了北关、槐里等5个综合市场,切实改善了市容市貌,优化了发展秩序,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按照兴平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设立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通知》(兴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兴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设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事业性质,编制150名。目前,全局主要履行7项职能:

1、行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乡规划监察、环卫(含建筑垃圾和渣土)建筑施工监察、商品房预售监察权。

2、行使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户外广告审批及执法权。

3、委托行使市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非法采砂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非机动车侵占城市道路、违规停放等的行政处罚权。

5、委托行使市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6、指导镇级所在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郭军科

办公电话:029-3881189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西环路南段电务处家属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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