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7700076714/2022-00429 | 发布日期 | 2023-04-26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应急管理局 |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系统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意识形态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办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担局机关文秘、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保险等工作;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局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保卫、信访稳定等工作;监督管理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38834989
二、党建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并落实党委的决定与指示;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起草党务文件;草拟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局党委领导组织实施,完成工作总结等;负责党内文件和党员有关资料的保管及使用;组织开展政治思想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落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38834989
三、财务科
负责编制资金计划,掌握资金使用,做好资金分析,按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各类报表;负责应急管理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单位控购物资、会计事务、财务监督、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经费、资金的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财务、统计等业务的指导培训工作;做好各类账表统计、归档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职工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负责局行政监管事项管理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服务平台系统的登记、管理、数据填报工作;负责局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规划应急管理信息化顶层设计方案,组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指导、协调各镇办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各类视频会议的网络保障工作;负责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的管理、应用、培训数据填报等工作;负责局电子政务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38812580
五、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办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消防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治理及销号等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38834936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管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督促指导危化企业预案备案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38834808
七、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并督促落实;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关闭工作;督促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38819686
八、应急科
承担全市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调度工作;承担应急值守、应急信息上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38830732
九、救灾和物资调度科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分配和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38812580
十、调查评估科
组织对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煤矿井下事故除外)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事故查处整改措施落实评估和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法规解释和应急宣传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38812580
十一、应急救援指挥科
负责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组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及演练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指导各镇办、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市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38830732
十二、灾害应急协调科
负责制订市级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拟订防灾减灾规划并协调落实;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置工作;承担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验证审核和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依法开展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和有关行政处罚等工作组织震灾预防及应急救援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专业森林防火队伍的防火工作和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指导协调草原(地)防火;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38834808
负责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伟
电 话:029- 38834989
办公时间:08:30—12:00 14:30—18:00
地址:兴平市县门街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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