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MB2971062R/2022-00572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乡村振兴局 |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咸财农业〔2021〕147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咸财农业〔2021〕148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咸乡振发〔2021〕14号)文件要求,依据我市脱贫人口和社会发展实际,围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确定项目计划,经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认真考察论证,并经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计划安排中省财政衔接资金3039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1673.736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1269.564万元,能力建设项目95.7万元。现将中省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长期公开
联系电话:38150603 联系人:葛金霞
监督电话:12317 38150610
兴平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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