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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局 部门职能 正文

兴平市乡村振兴局工作职能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MB2971062R/2023-00003 发布日期 2023-04-27 发布机构 兴平市乡村振兴局

兴平市乡村振兴局是主管全市防返贫监测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编制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市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行业扶贫工作。

(二)负责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基础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报账和管理。

(三)对扶贫对象实施动态管理,落实防返贫监测预警长效机制落地落实。

(四)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及上级下达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备案上报工作。

(五)承担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 :乡村振兴局局长马长娃

办公电话:029-381506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兴平市金城路中段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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