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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2022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MB29900446/2022-00021 发布日期 2022-11-02 发布机构 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2022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枫桥经验”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根据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2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以下工作安排。

—、典型示范引领

(一)继续示范创建。持续深入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活动,力争实现服务对象在100人以上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达到示范型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示范创建工作延伸至服务对象在50人以上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组织互学互鉴。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年度至少1 次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培训、集体调研、现场观摩、实地学习、交流座谈等形式互学互鉴。鼓励各镇(街道)互相交流学习,博采众长,共同提高。

(三)遴选20名站长。继续在全市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遴选20名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业绩突出的优秀服务站站长,作为先进典型,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并宣传推介,供学习借鉴。表彰后,优中选优,再向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10名表彰对象。

二、加强思政教育

(四)深入宣传先进典型。挖掘选树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典型,做到层层有典型、身边有榜样。开展“兴平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向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推送优秀退役军人参评“劳动模范”、“五四青年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组织先进典型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红色宣讲,传承红色基因。

(五)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规范志愿服务运行,建立鼓励激励机制,引导退役军人在志愿服务退役军人、保障重大活动、应对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打造兴平“红星闪耀”退役军人服务品牌,开展“红星闪闪耀三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围绕重点领域集中打造2至3个精品志愿服务项目,依托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立一批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室,为退役军人发挥作用建阵地、搭舞台。探索组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志愿服务队,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六)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会同基层党组织,规范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强化党史学习教育,严格退役军人党员组织生活,加强退役军人中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引导退役军人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七)发挥“兵支书”作用。坚持“在过程中培养、在实践中锻炼、向能力上聚焦”的工作方向,注重加强部门联动,重点在政治素质、带富技能和基层治理能力等方面加强“兵支书”教育培训,提升素质能力,促进“兵支书”在乡村振兴和服务退役军人中更好发挥作用。

(八)开展重温誓词活动。依托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和基层党组织,利用“七一”、“八一”等节日深入开展退役军人重温誓词教育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退役军人进一步增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珍惜荣誉、永葆本色,践行誓言、砥砺奋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三、推进尊崇服务

(九)落实九项服务。不断拓展镇村服务站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就业创业精准促进、网格联系保障服务、优抚帮扶解困济危、合法权益全程维护、矛盾诉求调解处置、社会资源融合统筹、志愿力量组织协调等服务功能。立足本地实际,确定月度服务主题,靶向精准做实服务保障工作。

(十)优化服务模式。做实“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 服务项目。充分利用优待证发放契机,精准掌握退役军人个人信息和所思所想,坚持“一站式”、“最多跑一次”,问需于退役军人、问效于退役军人,将退役军人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指标,逐步实现个性化定制服务。

(十一)开展年度确认工作。9月至12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进行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照工作计划,强化抓落实意识,配齐工作人员,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圆满完成,维护对象的切身利益。

(十二)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热情受理优待证申请,及时解答对象关于优待证申请使用、优待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妥善处理投诉,及时反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掌握舆情动态,对于苗头性问题及早处理、上报。对于出现的网络舆情、应急事件等,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有效化解。

(十三)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加强教育培训政策宣传解读,摸清退役士兵培训需求,积极推介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助力退役军人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促进教育培训供需有效对接。拓宽就业服务路径,加强与辖区内就业机构开展就业服务合作,为有就业需求退役军人提供岗位信息、就业咨询,协助符合就业援助条件的退役军人申请就业援助。

(十四)加强关爱帮扶。帮扶援助辖区内困难退役军人,针对性开展走访关爱和困难帮扶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协同开展“情暖老兵”公益行动,竭力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爱温暖。

(十五)坚持常态化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发挥党政领导、退役军人服务站、党员骨干以及优秀退役军人等作用,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对象全覆盖,联系不间断。对重点联系对象,每季度联系不少于一次,每年走访不少于一次,做到“九必访”“七清楚”“三记住”。

四、持续攻坚化解

(十六)排查化解矛盾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充分发挥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预警感知作用,通过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全面梳理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早介入、早调处、早稳控,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人员吸附在当地,坚决防止规模性赴省进京上访。

(十七)扎实开展信访代办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信访服务工作办法》,建立基层信访代办机制,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信访代办员,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信访信息员,主动为广大退役军人反映诉求提供优质服务。信访代办落实站长负责制,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每月研究调度信访代办情况,协调推动矛盾化解。

(十八)完善应急防控机制。制定年度重大风险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四清楚一联动”工作机制,紧盯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舆情、重点信访事项和敏感时间节点,深入分析评估,研判形势,完善预案,确保一旦发生规模集访、个人极端事件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就地稳妥应对。

(十九)加强舆情信息处置。健全完善舆情预警和处置机制,强化舆情获取和传递效率,确保舆情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场核查处置,及时反馈信息。加强市、镇、村三级舆情信息员、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及时挖掘、发现、上报网络舆情和行动性情报线索,会同网信、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动处置。对扬言或煽动类行动性信息,实行分级预警管控,督促有关地方切实做好工作,守牢安全底线。

五、强化督导考评

(二十)强化培训督导。坚持强基导向,组织开展服务保障体系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三年提升行动”,继续以退役军人保障法及其他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为重点,分层级、分批次组织覆盖全员的业务培训。开展网络测试,实施百分制能力水平考核。

(二十一)建立通报机制。定期通报退役军人重复信访集中治理、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视情通报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和退役军人赴省进京上访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工作存在差距的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二十二)纳入考核督查。将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情况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严格予以考评。加大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力度,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任务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督促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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