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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MB29900446/2022-00018 发布日期 2022-05-12 发布机构 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基层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现将《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2022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 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 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推 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让退役军人获得感 成色更足”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安置、服务保障、教育管理、权益维护等各项工作,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 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不少于6次,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

2. 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计划,举办领 导干部学习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掀起学习贯彻热潮。(责任科室:办公室)

3. 持续研学《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退役军人保障法》,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配套性法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及单位:各科室、局属基层单位、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4. 贯彻落实全省《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 施意见》,推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牵头科室:思权科,责任单位:服务中心、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5. 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制定我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壮大退役军 人志愿服务队伍力量,打造兴平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责 任单位:服务中心、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6. 推选各行各业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开展“最美退役军 人”评选、表彰、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服务中心、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7. 加强与省厅、咸阳市局宣传平台互动,扩大我市宣传面,健全退役军人工作“大宣传”格局,完善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新闻宣传媒体传播矩阵,凝聚融合传播合力。(责任科室及单位:办公室、相关科室、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8. 统筹做好市、镇两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管理、审定、 发放工作,不断提高基金筹措能力,下半年市镇联动开展99腾讯公益日网络募捐,扩大基金规模。(责任科室及单位:思权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三、提升移交安置质量

9. 学习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落实《转业军官“直 通车”安置暂行办法》《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宣讲安置政策,引导退役军人合理择业选岗。(责任科室:移交安置科)

10. 完善实施功绩制打分排名选岗的“阳光安置”办法, 优化选岗安置,加大转业士官安置力度。(责任科室:移交安置科)

11. 按照咸阳市局要求,与组织人社部门对接协调,积极配合摸索优秀大学生退役军士安置进入基层公务员队伍。(责任科室:移交安置科)

12. 探索建立加强退役士兵待安置期教育管理长效机制,把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等贯穿始终,助推年度安置任务圆满完成。(责任科室:移交安置科)

13. 按时间节点完成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接收安置任务。(责任科室:移交安置科)

14. 做好离退休军人和伤病残士兵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落实好军休干部“两项”待遇,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责任科室及单位:移交安置科、军干所)

四、做优就业创业服务

15. 坚持动态精准服务,用好全省退役军人动态精准就 业服务系统。(责任科室及单位:就业创业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16. 落实《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 意见》,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完善线上培训课程,开展“送 政策、送技能、送岗位”进军营活动。(责任科室:就业创业科)

17. 坚持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提升两手抓,落实学费减免和助学金资助政策,引导退役军人参加免费技能提升培训。(责任科室及单位:就业创业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18. 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季”活动和线上线下招聘,精准开发适合退役军人的高质量就业岗位,领导干部上门送岗位,对零就业退役军人家庭20个工作日动态清零。(责任科室及单位:就业创业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19. 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健全完善 示范基地管理制度,积极搭建退役军人创业融资平台,解决军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责任科室及单位:就业创业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20. 市镇两级共同深入挖掘筛选有特色、有质量的军创企业精品项目, 每个镇办要在4月底至少报1个有特色、有质量的军创企业或者专业合作社,组织参加咸阳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责任科室及单位:就业创业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五、合力做好拥军优属

21. 加强与驻兴部队的沟通对接,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责任科室:双拥褒扬科)

22. 迎接双拥模范城(县)中期评估,常态化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做好春节、“八一”期间双拥工作,大力开展双拥宣传,做好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庆送喜报工作,进一步浓厚双拥社会氛围。(责任科室及单位:双拥褒扬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23. 深化巩固“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成果, 落实解决部队实际问题交办、推进、反馈“三项制度”,建立解决“三后”问题的长效机制。(责任科室及单位:双拥褒扬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24. 高质量完成全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 领发放工作。(牵头科室:优抚科,责任单位:服务中心、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25. 开展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规范工作流程,高质量完成年度优抚对象数据库审定工作。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强优抚资金监督管理。(责任科室及单位:优抚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六、加强褒扬纪念工作

26. 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的意见》,加大市烈士陵园维修项目推动力度,积极解决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机构“三缺”问题,提升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责任科室:双拥褒扬科)

27. 加强烈士遗属分类管理、精准服务,推进关爱烈士父母项目持续开展,深入开展军地关爱烈士子女活动,精准帮扶困难烈士遗属,推动关怀烈士遗属高质量发展。(责任科室及单位:双拥褒扬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28. 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持续开展英烈故事“五进”活动,收集烈士遗物、挖掘英烈故事。(责任科室及单位:双拥褒扬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29. 规范退役军人去世悼念工作,研究总结退役军人去 世悼念工作机制,为兴平市探索更多、更好的悼念方式。(责任科室及单位:双拥褒扬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30. 做好常态化祭扫和清明、烈士纪念日、国庆期间等重大或特殊时间节点烈士祭扫工作,配合做好烈士寻亲鉴定工作。(责任科室及单位:双拥褒扬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七、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31. 将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贯彻退役军人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全面排查分析风险隐患,重要时间节点启动每日“零报告”机制,推动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矛盾。(责任科室及单位:思权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32. 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基层服务中心 (站)作用,第一时间站在退役军人身边服务,做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牵头科室:思权科,责任科室及单位:各科室、服务中心、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33. 坚持“事要解决”,组织排查安置遗留问题,对新排查出的问题发现一例、核实一例、落实一例。(责任科室:移交安置科)

34. 用好“四清楚一联动”工作机制,联动做好信访研判,及时化解突出问题,扎实开展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交办任务。(责任科室及单位:思权科、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35. 加大涉退役军人舆情信息监测、搜集、预警,协调公安、网信等相关部门,增强舆情信息处置合力。(责任科室:思权科)

八、建强服务保障体系

36. 持续抓好常态化服务退役军人“对象清、任务清、 责任清、核查清”闭环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全省现场观摩会,推动“四清楚”抓点示范与服务中心(站)示范创建有机结合。(牵头单位:服务中心,责任科室及单位:各科室、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37. 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五有” “全 覆盖”要求落细落实,配强基层服务中心(站)特别是镇(街 道)服务站人员力量,积极探索专项经费保障制度,着力解决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不到位、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38. 持续深入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创建工作,动态评估、晋级进位,推广优秀典型。(牵头单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39. 在退役军人相对零散的区域内,积极探索、合理划片建设服务站,每个村(社区)设立退役军人工作联络员,确保有人管事。(牵头单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九、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40.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好“一岗双责”,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及单位:各科室、局属基层单位)

41.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 责”,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责任科室:办公室)

42. 按照《关于向省级以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 派驻军队人员的意见》要求,推动军队人员派驻。(责任科室:办公室)

43.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 而不舍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崇尚实干、注重实绩、讲求实效,以推动工作的扎实举措、行动、 效果体现担当、彰显作为。(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及单位:各科室、局属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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