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MB29900446/2022-00017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关于印发兴平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机关各科室、局属基层单位,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发放优待证是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拓展社会优待渠道的重要载体。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服务水平,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以《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试点先行、平稳有序的基本原则,按照由易到难、分批分类的基本思路,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流程,从严审核把关,切实做好优待证的申领、制发、使用和服务管理,确保在2022年年底基本完成符合条件人员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形成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我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按照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经研究,成立兴平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刘淡晶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边陕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峰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建树 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禹 凯 办公室主任
裴 倩 优抚科科长
穆远超 双拥科科长
李普军 移交安置科科长
翟引侠 就业创业科科长
史雄博 思权科科长
武海科 财务科科长
郭来选 军干所所长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顺利实施。
(二)工作组任务及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建档立卡和技术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应急信访组等4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优抚科牵头,负责对接咸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制定我市优待证申领有关政策机制、工作方案;协调解决乡镇(街道)软硬件基本环境建设;编印《优待证工作手册》;指导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本辖区优待证申领发放、分类分步实施、优待政策制定落实,及时掌握各镇办工作进度,研究解决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中的问题,加强工作的协调调度;制定政策答复口径;确定常住地人员和特定情形人员审核标准;及时发布公告;做好市级审核备案工作;组织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专项督查;统筹做好优待证赋能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建档立卡和技术保障组。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对接咸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咸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印《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编印相关资料;制定优待证申领发放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建档立卡的组织实施,优待证的申领咨询、受理检查、信息核实、信息审核、证件分发、入户办理等相关工作;做好综合管理平台和信息系统的维护、技术支持指导、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后期电子优待证及省、市搭载相关社会优待的技术支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组。办公室牵头,负责优待证申领发放宣传保障工作,并协调有关单位和媒体通过多类型多渠道宣传方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应急信访组。思想政治和权益保障科牵头,负责优待证申领发放期间舆情监控,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项;指导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本辖区信访接待、应急处置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体安排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从2021年12月起,利用1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既有全部符合规定条件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我市集中申领发放工作从2021年12月20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总体分为三个阶段。自2023年起转入常态化办理。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2021年12月20日-2022年2月19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我市常住地申领条件,按照《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印发我市优待工作指导性文件,拟定工作手册、相关宣传口径。注意舆情处置,及时回应对象相关诉求,化解矛盾问题。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优待证申领发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各镇办开展工作。各镇办可比照市级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相关工作开展,形成自上而下、运行顺畅、衔接有序的工作指挥体系。
(二)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工作开展。下发《兴平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安排和工作措施,为各镇办开展工作提供宏观指导。各镇办要结合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方案,逐级压实责任,确保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下发指导文件,明确基本依据。印发《兴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我市优待工作的指导思想、优待原则、优待内容、优待管理和组织保障等框架内容;下发《关于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在我省下发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编印《优待证工作手册》、《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等工作资料并印发全市;在全省统一制发的宣传答复口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宣传答复内容,作为当前面向申领对象的政策宣传答复的统一口径。明确我市常住地标准及特殊情况审核意见。
(四)搭建工作平台,完善基础条件。各镇办要按照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要求,配齐配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全面排查尚不能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时汇总,逐级上报,确保所有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具备连接电子政务外网条件,并配备电脑、高拍仪、手持终端、打印机等硬件设施,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全面开展提供基本设备保障。各级负责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相关人员应熟练掌握系统、设备、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五)展开试点培训,熟悉工作流程。在全省培训的基础上,举办市级相关业务培训,再次对相关政策、申领流程、系统操作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做到相关工作人员能够熟悉优待证申领发放政策、把握好工作节点,做到周全细致。按照一县(区)一点的要求从即日开始试点至2022年元月20日。每个县(区)选取一个设备齐全,基础较好,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乡镇(街道)开展先行先试,为全县(区)乃至全市工作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六)联系合作银行,强化协调联动。省厅将与国家确定的4家合作银行在陕机构进行协商对接,研究细化具体合作内容,选择优待证制发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合作银行确定后,各镇办要积极对接本辖区相关银行分支机构,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本辖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22年2月19日―11月30日)。按照工作流程全面实施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以上率下统筹推进,及时调度工作情况,梳理解决问题困难,及时处置舆情、回应关切、化解矛盾,实地开展督查和指导,确保申领发放工作按质按时保量完成。
(一)遵守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工作手册、用户手册开展工作;紧紧围绕优待证申请、初审、审核、备案、制发、补换、应用、收回等工作顺序组织实施;依据工作流程,合理安排现场采集和网上预约人数,落实好各个环节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做好证件申领、政策解释、舆情处置、风险防范,突出过程督导和问题解决,有序有力稳步实施。
(二)区分批次类别。原则上按照申请人年龄,从大到小分段申领发放,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分类别的在全市范围内渐次展开优待证申领工作,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将有关情况以公告形式告知广大申请人。各镇办可结合实际安排申领发放顺序,确保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舆情平稳,申领有序,确保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任务合理、压力适中。
(三)录入数据精准。优待证发放工作,相较于光荣牌发放和建档立卡工作,参与人数更多,采集信息更全,各地要建立相应制度机制,明确工作方法,建立工作台账,根据工作阶段划分和各地实际情况,有序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各镇办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力争一次就把人员搞准、类别定准、数据录准。要加强与组织、民政、人社、卫健、人武等部门的横向沟通联系,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做到无缝衔接,避免推诿情况。对疑难问题、把握不准问题,要宁慢勿滥,争取搞准确、搞清楚。
(四)服务保障到位。各镇办在遵守工作流程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全过程服务管理工作,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情况,上门为三红、三属、高等级伤残人员、卧床不起、行动不便等情形特殊的申请人办理优待证,优先为荣立高等级军功等情形的申请人办理优待证,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真心、贴心、暖心的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贡献与待遇匹配”“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
(五)督导检查经常。省、市、县逐级落实检查指导工作责任,定期督导通报、不定期抽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突出排查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加强对工作推进缓慢、业务能力不足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确保全市工作“一盘棋”。
(六)宣传引导充分。全面实施阶段涉及人数众多,情况错综复杂,各镇办要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官网、公众号、抖音、微信群等媒体和平台,深入解读政策规定,及时发布工作动态,详实说明方法步骤,主动解答常见问题,充分进行教育引导。同时,针对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要协调网信、公安、国安、信访等部门,及时引导处置,避免舆论发酵,人员聚集,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提供舆情平稳、秩序井然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针对特殊情形人员和疑难问题进行集中研讨,会商解决办法,全面完成相关遗留问题处理;梳理汇总各镇办工作推进情况,对各镇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比,总结经验做法并在后继工作中推广运用;持续丰富我市优待清单内容,指导各镇办加强优待内容补充,按国家层面部署逐步推进优待证功能拓展。
三、工作措施
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一头连着党的关怀温暖,一头连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热切期盼,体现着尊崇优待,承载着党心民心。这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第三项直接面向全体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工作,涉及环节多、部门多、技术规范高,时间紧任务重,复杂度、关注度、覆盖度、延展度远高于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高度重视,作为年度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务必做到“五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要充分认识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思想统一,行动自觉,态度坚定,落实落细各方面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行政部门和服务机构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切实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为抓好优待政策落实的重要举措,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加优质、精准服务。
(二)安排部署到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把握工作重点,精心准备部署,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要迅速部署,层层动员,同步开展培训和试点,让系统内所有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精准服务全过程;要广泛宣传引导,让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家喻户晓政策规定,有序参与;要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与建档立卡、走访慰问、困难帮扶、优抚对象年度确认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整体效应。
(三)工作保障到位。要对基层乡镇、街道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逐一摸排调整,配强配齐工作人员。要配齐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中需要的设施设备,全面排查一次乡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现有的设备情况,搞清楚实际数量和质量好坏,做到缺少什么设备补齐什么设备,确保乡镇、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至少配备一套设备。要做好统筹,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本行政区域内可结合设备升级、购置情况和申请人数,统筹调度各乡镇(街道)硬件设施,统筹推进整体工作。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设施设备到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四)跟踪问效到位。要加强对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跟踪问效,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部门协同,及时进行数据比对,特别要重视前期没有进行信息采集数据的审核,确保相关信息数据核实准,做到不错不漏。要通过实地检查、走访座谈、电话访谈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工作人员建议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意见和要求,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需求,真正把好事办好,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五)风险防范到位。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工作,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提供有力舆论引导。要积极引导对象有序错峰申领,避免初期人员过度集中、大量聚集,影响服务质量,引发负面舆论。加强舆情监控,对出现的政策误解和网络谣言,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切实增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自豪感、尊崇感、荣誉感,在全社会营造“一人参军、全家光荣,一次参军、一生光荣”的浓厚氛围。
附件:1.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证发放工作专班
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待证发放工作专班
组 长:贾峰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王建树 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裴 倩 优抚科科长
马亚妮 优抚科干事
李 昱 优抚科干事
刘峰勃 服务中心干事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王建树担任办公室主任,裴倩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优抚证发放工作日常事务。指导各镇办优待证发放工作,排查各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硬件设备情况,及时按要求配备升级设备;组织全市优待证发放业务培训,调试软件及硬件设备,并指导试点镇办同步开展,确保优待证发放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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