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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六号)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311/2022-00109 发布日期 2021-06-16 发布机构 兴平市统计局

(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兴平市统计计局

兴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16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12个街道、镇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6960人,占66.26%;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6294人,占33.74%。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9022人,乡村人口减少90655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16.16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4]

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84022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为4434人,省内流动人口为7958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45306人,增长213.68%;省内流动人口增加46746人,增长231.21%。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全国人口是指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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