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40311/2022-00054 | 发布日期 | 2018-01-09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统计局 |
兴政统发〔2017〕30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镇办、企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统考办字[2017]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2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7月10日
报名地点:兴平市统计局。
(三)报考条件
全市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统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2、统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博士学位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1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4年;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6年;
(6)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4年。
3、统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取得统计师职务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经济师(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或相近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后,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5)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统计师职称的,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并任统计或相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后取本科学历,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统计或其他经济管理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中专学历仅限县及县以下报考人员。
(四)报考办法
1、报考人员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登记表》
经本单位资格审查同意,到当地统计局或统计考试办公室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后报名。
2、报名时本人须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版)、毕业证和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
(五)考试大纲
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高级资格考试大纲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ksxx/)。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陕价费调发[1999]24号)规定标准执行。
初中级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科;
高级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试点期标准)。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在统计资格考试结束二个月后在网上开通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届时考生可登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页,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二、兴平市统计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兴平市政府院内西楼二楼市统计局办公室
邮编:713100
联系电话:38822120
QQ及微信:1643715797
联系人:杜一朗
附件:1、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兴平市统计局
2017年6月5日
附件:1
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陕西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市、区) 准考证号:
姓名 |
身份证号 |
照 片 (1寸)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最高学历 |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工作年限 |
||||||||||||
工作单位 |
||||||||||||||
专业工作年限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工作单位性质 |
||||||||||||||
联系 电 话 |
办公 |
|||||||||||||
移动 |
||||||||||||||
现有专业技 术资格名称 |
||||||||||||||
取得时间 |
报考名称 |
级别 |
||||||||||||
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照片 (1寸) (备用) |
照片 (1寸) (备用) |
照片 (1寸) (备用) |
注:1.“单位性质”栏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全民企业、集体企业、外企、合营企业等。
2.填表时字迹务必清楚、端正。
3.报名时应交验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承诺书
为了保障报名及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体现公平、公正,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熟悉并理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规定和报名资格条件及相关政策内容。
二、本人对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提供的证件资料负完全责任,保证个人信息和证件资料准确无误、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
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遵从考试组织部门的安排,服从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
四、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服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