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87L/2022-00176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水利局 |
为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告知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工作。依据相关信息公示制度规定,将执法信息公开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采用文字、图表等形式,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工作并进行动态调整。
兴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事前公开
一、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兴平市市水利局
二、执法依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二)行政法规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
(三)地方性法规依据
《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陕西省地下水条例》等。
三、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行政执法机关:兴平市水利局
地址:兴平市南大街159号
电话:029-38822383
兴平市水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兴平市南大街159号水利局四楼
四、执法权限
兴平市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受兴平市水利局委托行使下列职权: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涉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规定。
(二)承担水利工程、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水资源等行政执法,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实施水行政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和处理;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参与水事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等工作。
五、主要行政执法人员公开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执法证编号 | 有效期 | 执法区域 |
1 | 许鹏 | 男 | 队长 | 27030318001 | 2026-6-30 | 兴平市 |
2 | 钟超 | 男 | 干部 | 27030318002 | 2026-6-30 | 兴平市 |
3 | 宋庆利 | 男 | 干部 | 27030318003 | 2026-6-30 | 兴平市 |
4 | 赵水库 | 男 | 干部 | 27030318004 | 2026-6-30 | 兴平市 |
5 | 薛平选 | 男 | 干部 | 27030318005 | 2026-6-30 | 兴平市 |
6 | 冯战国 | 男 | 干部 | 27030318007 | 2026-6-30 | 兴平市 |
7 | 范洒洒 | 女 | 干部 | 27030318035 | 2027-8-31 | 兴平市 |
8 | 来敏乐 | 女 | 干部 | 27030318036 | 2027-8-31 | 兴平市 |
9 | 祁轩 | 男 | 干部 | 27030318037 | 2027-8-31 | 兴平市 |
10 | 王超 | 男 | 干部 | 27030318038 | 2027-8-31 | 兴平市 |
11 | 闫力强 | 男 | 干部 | 27030318040 | 2027-8-31 | 兴平市 |
12 | 尹涛 | 男 | 干部 | 27030318041 | 2027-8-31 | 兴平市 |
13 | 张鹏 | 男 | 干部 | 27030318042 | 2027-8-31 | 兴平市 |
14 | 赵科显 | 男 | 干部 | 27030318043 | 2027-8-31 | 兴平市 |
15 | 赵彦涛 | 男 | 干部 | 27030318044 | 2027-8-31 | 兴平市 |
七、制定并公开随机事项抽查清单
兴平市水利局 | |||||
2022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1 | 对取用水单位或个人的监督检查 | 全市取用水户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 |
2 | 对城乡供水的监督检查 | 全市城乡供水工程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 | 《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第三十二条 |
3 | 对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 | 全市水土保持行政管理开展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七条 |
4 | 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检查 | 负责实施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六十条 |
八、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对象基数、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主体等信息
兴平市水利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抽查对象基数 | 抽查比例 | 抽查周期 | 抽查方式 | 抽查主体 |
1 | 对取用水单位或个人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全市取用水户 | 每年计划检查2次 | 每次不少于2家 | 每年3月-11月 | 摇号系统随机抽取 | 兴平市水利局 |
2 | 对城乡供水的监督检查 | 《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 | 全市城乡供水工程 | 每年计划检查2次 | 每次不少于2家 | 每年4月-11月 | 摇号系统随机抽取 | 兴平市水利局 |
3 | 对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 | 全市生产建设项目
| 每年计划检查2次 | 每次不少于2家 | 每年4月-11月 | 摇号系统随机抽取 | 兴平市水利局 |
4 | 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 全市水利行业工程建设项目 | 每年计划检查2次 | 每次不少于2家 | 每年4月-11月 | 摇号系统随机抽取 | 兴平市水利局 |
九、救济方式
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向我单位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回避的权利,有向兴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有向兴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一)行政复议的受理部门
兴平市人民政府
地址:兴平市县门街政府大院
(二)行政诉讼的受理部门
兴平市人民法院
地址:兴平市县门街兴平市人民法院
十、投诉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兴平市水利局
办公地址:兴平市南大街水利局159号
邮编:713100
监督电话:029-38822383
十一、兴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事后公示内容
行政处罚结果
双随机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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