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87L/2022-00034 | 发布日期 | 2017-10-27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水利局 |
一、兴平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
1、兴平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拟定全市用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和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对水资源和防洪进行论证;组织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节约用水规划及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监督河流、排水渠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污染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二)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政、水保执法:协调和处理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三)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四)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城市、乡镇供水水源的管理工作;负责地热水的开采管理工作及地热水取水许可证的发放和开采限量的核准;
(五)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六)负责全市渔业工作;主管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七)承担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水利部门的国有资产和水利专项资金进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水费价格进行管理。
2、兴平市水利局部门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由以下单位构成:
(1)局机关
(2)防汛办
(3)水资办
(4)渔业办
(5)渭管站
(6)供水站
(7)灌溉站
(8)渔政监督站
(9)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站
(10)水工队
(11)地下水工作队
(12)抗旱队
(13)物资站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收入总计10661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08,165.32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106,200元。与上年增加1,787,403.56元,增长1.71%,
上年结转和结余的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照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61万元,与上年增加1,787,403.56元,增长1.71%,其中:基本支出2737万元,项目支出7924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基本支出27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9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
(2)项目支出792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或者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61万元
农林水支出7663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主要因为项目较多,支出增加。,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增加主要因为项目较多,支出增加。。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是一般性的经费支出减少。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支出为0。
本公开内容无专业性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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