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MB2966028A/2023-00083 | 发布日期 | 2023-02-07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兴市监发〔2023〕12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我局实际,对市场监管系统抽查工作计划任务进行划分,请各相关科室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我局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相关抽查工作计划由牵头科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信用监管科、网络监管科配合。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合并监管抽查事项
登记事项和年报公示信息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事项,一并列入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领域、各业务条线抽查事项,由牵头(发起)科室一并纳入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并填写《登记事项、年报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检查表》和《企业即时公示信息自查表》。
二、一并组织抽查检查。
局属各单位要兼顾保持监管力度和减轻企业负担要求,在组织实施抽查检查中,应当合并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事项,对于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个检查事项时,应当合并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时,除完成本业务领域检查事项,填写相关法律文书或业务表格外,检查人员要同步填写《登记事项、年报公示信息随机抽查检查表》,企业同时填写《企业即时公示信息自查表》,抽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的,要填写《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移交表》。
三、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
按照我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通知》(兴市监发〔2022〕123号)要求,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融合,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依规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格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线索,填写《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移交表》,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防止监管脱节。
在组织实施抽查检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局信用监管科联系,同时请局各牵头业务科室及时报送创新性、效果好的工作措施、方式和案例。
联系人:康建璞 电话:38832865
电子邮箱:635039349@qq.com
附件: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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