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MB2966028A/2022-00486 | 发布日期 | 2022-12-20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第21号
近期,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4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1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兴平市西城尚玉娥菜店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异构体之和)检测值为0.7mg/kg,标准值为≤0.5mg/k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兴平市西城尚玉娥菜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测值为0.5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监管部门责令经营/生产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同时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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