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0MB2966028A/2022-00466 | 发布日期 | 2022-12-09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第15号
近期,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调味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8大类食品164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1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兴平市周老二私房菜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兴平市西南香腊汁肉店自制的卤猪肘子,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检出值为13m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兴平市西城羲贤楼牛羊肉泡馍三分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兴平市金氏老地方西航串串店使用的圆口杯,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兴平市坊上马家泡馍馆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兴平市坊上马家泡馍馆使用的碟子,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监管部门责令经营/生产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同时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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