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9610481016023856Q/2022-00111 | 发布日期 | 2019-09-18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南市镇人民政府 |
汉孝子董永究竟是哪里人?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古代典籍上记载的清清楚楚。
一、《搜神记》:“汉董永,千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主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嫌百匹。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夭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
二、东汉时代山东省嘉祥县武翟山的武氏墓群石刻,有关董永故事的画面上,刻有“董永,千乘人也”的字样。
三、《太平御览》引文:“前汉董永,干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
四、《中国人名大辞典》:“董永,后汉干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
答案确定无疑:千乘人。
改革开放以后,受历史名人文化资源价值的吸引,专家学者考证董永何方人氏的著述车载斗量,但对董永籍贯的认定,学界基本认定的一个事实,就是典籍上言之凿凿的千乘。你可以说他的遇仙发生在安陆,你可以说他的坟墓在汝南,但他的出生地基本上是没有多大争议的。
1986年,博兴县举行“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会议有省政协和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参加,还邀请了山师大、省社科院等诸多单位的专家学者与会。会议依据高汉君、戴延久、许连村三位先生撰写的论文《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以下简称“汉文”),在肯定董永为千乘人的同时,进一步引申,考证董永更为详尽的出生地为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其主要依据是:
一、地方志的记载
原文为:干乘郡与干嵊县其治所均在今高青县境东部,东邻今博兴县。高青县现存志书中,均无有董永的记载。《博兴县志·人物志)中载:“董永墓在今崇德社(今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董家庄在今博兴县陈户镇,位于县城北二十余华里,西去汉千嵊县城遗址三十余华里,在汉代属千乘郡干嵊县地。”
二、董家庄的庙及碑
原文为:《山东通志)说“董公庙在城(今博兴县城)东北三十里祀董永”,即指此也,今庙已不存。《通志)还说:“仙孝祠在西门内,祀汉孝子董永。”仙孝祠建于何时不详,明代王为邦《仙孝祠记》中说:“本邑在董仙旧址,当日窘身葬父、神女助织,孝声至今著也。我侯建祠绘象”。文中,我侯,即指当时博兴县知县翁兆云。原祠已圮,明代知县翁兆云重修。康熙四年博兴知县蒋维藩又重建,现已无存。康熙五十八年《博兴县志》载,董永墓在崇德社。今属陈户镇,原有墓碑,因曰久年深,碑已不存。民国二十五年县长张其丙重立墓碑一块。此碑尚存。
三、其他地区资料的记载
原文(略删减)为:山东省的《鱼台县志,载:“董永墓,旧志载,治西南三十里。按“董永,青州博兴人,流寓德安,佣身葬父,感仙姬为偶事脍炙人口,虽妇人女子咸能言之,而葬鱼台无考。”湖北省的《孝感县志》载:“董永,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孝感地区概况》在“著名人物”栏中写道;“董永,东汉末,青州干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因黄巾起义,由山东流寓今湖北孝感。”孝感市于一九八四年在市内所建“董永公园”中,在“孝子祠”前介绍说:“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
董永为千乘人,这一点我与“汉文”作者没有不同看法。但在我看来,主要依据上述三个方面的资料就确认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为董永出生地,显然证据不足、牵强附会。理由也有三:
一、康熙四年的志书记载似有道理实不可信
按照论文作者的逻辑,千乘郡县均在高青,博兴曾是千乘的一部分,高青的地方志没有记载,因此说董永就是博兴的。这一逻辑讲不通。其一,高青现在能看到的最早的县志成书于清代康熙年间,这与论文引据的《博兴县志》年代大致相同。此时据董永生活的年代已经相去两千多年。高青自古英才辈出,不乏象鲁仲连、田横这样的名人,作为官书,修志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忠于史实,怪力乱神子所不语,对于似董永这样一个神话色彩较浓厚的人物,编者出于入志标准的考虑,未加选入,也在情理之中。翻遍从早期三个版本的《高苑县志》(1948年前,高青县地有两个县:高苑县和青城县,千乘故地在高苑县境内)到当代两个版本的《高青县志》,也都没有一个神话人物入志,这正是本地修志的一大传统。退一步说,如果入选县志就是某个人物籍贯的证明,那么《乐安县志》和《续修广饶县志》也记载着:“董永,按《大清一统志》,邑人也。少失母,独养父,流寓孝感”的说法,这就能说明董永是广饶人?“汉文”中承认:“旧的地方志有乱拉名人的积习”,此言不谬。类似乱拉董永的,唐宋以降,除了广饶外,还有丹阳、东台、通州、蒲州、河间等地,那些地区的地方志也以董永为“邑人”,但这说明不了什么。相对于这些地区,博兴的说服力略强了一些,毕竟博兴两千多年前有一部分在千乘。但与千乘郡县俱在的高青比起来、与《搜神记》、《太平御览》和《中国人名大辞典》里的明确界定比起来,《博兴县志》的说法不足为据。
二、董公墓、孝仙祠的存在更缺乏说服力
首先,拿明清民国时代的碑刻去证明两千年前的史实,其证据之乏力毋庸赘言。其次,所谓遗迹也不能说明问题。托名董永的董公墓在国内何止数十。近处,除了博兴、广饶这两处外,周村、鱼台等地也有。远处,上文提到的丹阳、东台、通州、蒲州、河间等地几乎都有。湖北孝感的董公墓,现为闻名全国的旅游景点。“汉文”曾引用《中国人名大辞典》作依据,说:“董永,后汉干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这段话引用的不完整,后面的省略号里,还有这样两句话,其一:“董永墓在今孝感县”;其二:“汝南有墓”。既以《中国人名大辞典》为依据,作者又把后面两句省略之,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何谓墓?人死后入葬之地。史书有载,董永与父避兵祸到了南方,在南方成家立业,死后埋在孝感顺理成章。况且《汝宁府志》卷二十·仙释载:“董仲,永子也。母天女,生而灵异。数篆符驱邪。畅游京山、潼泉,镇蛇毒,篆石尚在京山之阴。后仙去。”京山、潼泉在湖北,说明董永的后代也生活的湖北。在交通极为不便的古代、董家又极为贫寒的情况下,董永的墓怎么又出现在了北方博兴的董家村?孝仙祠更不能说明问题。罢黜百家之后,统治者以孝治天下。供奉忠臣孝子的祠堂庙宇遍地皆是。姓董的供董公,姓关的供关老爷,姓孟的供亚圣,这与被供者的出生地无关。
三、以讹传讹的旁证
论文所引用的外地资料,在关键的措辞上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引用的《鱼台县志》按中说:“董永,青州博兴人”。引用的《孝感县志》以及其他所有来自孝感方面的资料中均称:“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博兴县。”何谓千乘?《齐记》载:“千乘城,在齐城西北百五十里,有南北二城,相去二十余里,其一城县治,一城太守治。千乘郡,其治所在千嵊县。高帝置。莽曰建信。属青州。”《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上说:“千嵊县,本齐邑,汉置县,并置千乘郡治焉。后汉改名为乐安国,移治临济,以千乘为属县,晋省,古城在今山东高苑县北二十五里。”《高青县志》载:千乘城(县址)遗址在今唐坊镇孙家集东南。千乘在哪里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怎么能够简单的在“青州千乘”与“山东博兴县”之间划等号?那么,“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博兴县”又是如何叫起来的?大概是博兴改革开放后要打董永这张名人牌,他们找了一帮专家学者帮腔极力推销此说,不明就里的南方人以讹传讹吧。
那么,董永究竟是哪里人?千乘郡县均在高青,此其一;典籍上的说法是“汉董永,千乘人”,此其二。这是迄今为止能看到的最为真实的历史面目。在发现新的更加有力的证据之前,将董永故里无论引申和发挥到哪乡哪店哪条胡同的哪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附一: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
董永与天仙女的故事,经过历代文学作品的加工宣染,在我国广为流传,近两千年来有口皆碑,经久不衰。作为一个平民布衣出身的孝子,不但群众爱戴,视为楷模;而且一些文人也在诗词、戏曲中加以歌颂,引为重要的创作素材。如曹植的《灵芝篇》、元杂剧《织锦记》、《百日缘》,后来的黄梅戏《天仙配》等等,都取材于董永与天仙相配的故事。可见,董永其人在我国的影响何等久远和广泛。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董永,对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对今天的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那么,董永是文学人物还是历史上确有其人,其故里何处,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探讨的。
董永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出现的历史人物。他生活在汉代,至今已两千年左右。汉朝建立以后,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思想领域中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由于统治阶级极力地推广和倡导,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孝,成为社会生活中各阶层普遍遵循的道德规范,直到东汉乃至后代,其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象董永这样的孝子,是很自然的,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可信的。
现存的资料也证实了历史上董永其人的真实性。山东省嘉祥县武翟山的武氏墓群石刻历史文物就向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佐证。在其中的武梁石室第三石第二层右数第三个画面即刻董永鹿车载父,田间劳作情景:树下一鹿车,上有小罐,大概是田间劳作盛水之用,一老人坐于车上,左手执鸠杖,右手前伸,似是指点董永劳作。老人上方刻“永父”二字。其左为董永,右手执农具,回首望其父,身旁刻“董永千千乘人也”六字。董永左边有一兽,体态粗壮,大耳如扇,长鼻高昂,是一象;董永右上方横一图案,有翼,有花纹,作飞舞状,当是一鸟。《越绝书》说:“舜死苍梧,像为之耕;禹葬会稽,鸟为之耘。”此即“象耕鸟耘”之意,内含“耕耘”二字,是董永“肆力田亩”,田间劳作的形象注脚。
武氏墓群石刻,也称武氏祠、武氏石室等,是东汉时武氏家族的墓地。清代陆续出土。武氏一家,是东汉末年的官僚地主家族,“世代为官,势力煊赫,家财宏富,故有条件修建富丽堂皇的墓祠”。武氏祠,据其石阙铭文记载,建于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数十年落成,竣工至迟不晚于公元200年。墓群石刻取材广泛,内容丰富,是研究汉代政治、经济、文化的宝贵资料。武氏祠的石刻画多取材于真实的历史人物和故事,如荆轲刺秦王、管仲射小白、二桃杀三士等。其修建时间,与董永同代,时间甚近,而且点明了董永的故里,证实董永确为真实的历史人物,是可靠的佐证。再者,武氏祠中的董永石刻画面的内容,与一些文字记载是一致的,故董永实有其人是可信的。
三国时期,魏曹植在《灵芝篇》中也写了董永的故事:“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是我国最早取材于董永故事的、有署名的文艺作品。可见,远在三国时期,董永的故事已广为流传。
西汉末年,刘向的《孝子图》亦有董永的记载。此书已亡佚,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仅见唐《法苑珠林》和宋《太平御览》的引文。《太平御览》引文如下:“前汉董永,干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有人以为刘向为前汉人,他怎能予知有后汉呢?怀疑《孝子图》系后人伪托。《法苑珠林》卷六二对《孝子图》的引文稍有不同:“董永者,少偏枯,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此段文字与《太平御览》所引《孝子图》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法苑珠林》的引文中没有“前汉”二宇,这就不好说《孝子图}为后人伪托。《南史》卷二十二中有这样记载:“慈字伯宝,年八岁,外祖宋太宰江夏王义恭迎之内斋,施宝物资所取,慈取素琴、石砚及《孝子图}而已。”可见南北朝时尚有此书,如果说只有对董永的记述是后人妄增,似乎证据不足。《太平御览》引文中的“前汉”二字,是否为当时编者不慎误增,也不无可能。刘向是西汉末年人,如果《孝子图》的记载是真实的,那么董永当是西汉人,再说《孝子图》即使是后人伪托,也是比较早的,亦有重要价值。
东晋史学家干宝把董永故事收在自己的《搜神记》里。他根据民间传说,经过加工整理,写成了《董永》篇:“汉董永,干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首段文字与《法苑珠林》所引《孝子图》如出一辙。后边就是董永葬父后,道遇仙女,求为妻,俱至钱主,十曰织缣百匹,助永还债,事毕,凌空而去的故事。董永故事经过干宝的加工已比较完整丰满,其情节、人物,都有所发展,为后来的戏曲等文艺创作取材所本。
一些辞书和类书也大量地记载了董永其人。
清《古今孝子所见录》收有董永,并载“东汉董永,青州人。”
《中国人名大辞典》把董永列为我国历史名人载入。在“董永”条下载曰:“董永,后汉干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此处增加了“奉父避兵”南迁之说。
《蒙求》一书,也收有“董永自卖”,旧注云:“汉董永,少失母,养父,家贫佣力。至农月,以小车推父置田头树荫下而营农作。”这里对历史上实有董永其人是肯定的。
台湾所编《中文大辞典》对董永其人也持肯定态度。文字与《中国人名大辞典》基本相同。
明代“记周秦及南宋名人”的《尚友录》一书,收录了董仲其人,并说董仲为董永之子。《辞海》介绍《尚友录》是“汇编历代人物小传”。(中文大辞典》介绍《尚友录》说.“古来人物略具于是,以较史籍易于检查,旧时多乐用之”。
被称谓“一方之信史”的地方志也大量地在“人物志”中记载了董永其人。如山东省《博兴县志》、《乐安县志}(今广饶)》《鱼台县志》、湖北省《孝感县志》、江苏省《东台县志》等等,都将董永列为历史名人载入。所载董永故事多与《搜神记·董永》大同小异。固然,旧时修志有乱拉历史名人的弊习,但这样广大的地区,都将董永视为历史人物载入志中,肯定了历史上确有董永其人,似亦不可忽视。
以上历史文物、类书、辞书以及地方志等资料,都肯定了董永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尤其是武氏祠的文物资料,可靠性更大。但是,对董永其人也有人持否定态度。如《辞海》即认为董永“是文学故事人物”。历来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董永其人正吏无载。我们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编写的正史,主要是为封建统治者尤其为统治者的最高阶层树碑立传的,就是郡守、县令等较低一些的官僚也很难爬进正史的门坎。如上文提到的嘉祥县武氏家族,世代为官,尚且不见正史,何况董永一个平民布衣,正史无载,这并不奇怪。历史上正史无载的人物岂可胜数,若以正史无载为由而否定其存在,就难免有偏颇之嫌。
董永故事属神话传说。诚然,董永故事有着浓厚的神话色彩,但这也不能成为否定董永其人的理由。历史上,我国劳动人民往往将自己敬仰、爱戴的历史人物加以神化,以浪漫手法编成神话故事加以传播,以劝化人们积德向善,也表达了人们对这些历史人物的敬爱之情。而有些民间传说,也往往是根据历史上实有的人物,经过艺术加工成为完整故事的。如大禹治水的故事、包拯探阴曹、关公显圣等等,都带有浓烈的神话色彩,可谁又能否认他们是真实的历史人物呢?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董永故事带有神话色彩,就否定董永其人的真实存在。董永也正是依赖这浪漫的民间传说,才流传下来的。
董永既然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那么,其故里何在呢?诸说基本相同。东汉时代的武氏墓群石刻中,董永故事画面就点出“董永,千乘人也”。另外,《孝子图》、《搜神记》、《中国人名大辞典》及《中文大辞典》也都点明了董永是汉代千乘人。干乘始于战国时期,“以齐景公有马千乘,常猎于此而得名。”在汉代为郡,县名。干乘郡与干嵊县其治所均在今高青县境东部,东邻今博兴县。
高青县现存志书中,均无有董永的记载。《博兴县志·人物志)中载:“董永墓在今崇德社(今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董家庄在今博兴县陈户镇,位于县城北二十余华里,西去汉千嵊县城遗址三十余华里,在汉代属千乘郡干嵊县地。董家庄即董永故里,博兴县志所载与上文辞书、类书、武氏祠等诸说是吻合的。
董家庄原有董公庙,《山东通志)说“董公庙在城(今博兴县城)东北三十里祀董永”,即指此也,今庙已不存。《通志)还说:“仙孝祠在西门内,祀汉孝子董永。”仙孝祠建于何时不详,明代王为邦《仙孝祠记,中说:“本邑在董仙旧址,当日窘身葬父、神女助织,孝声至今著也。我侯建祠绘象”。文中,我侯,即指当时博兴县知县翁兆云。原祠已圮,明代知县翁兆云重修。康熙四年博兴知县蒋维藩又重建,现已无存。康熙五十八年《博兴县志》载,董永墓在崇德社。今属陈户镇,原有墓碑,因曰久年深,碑已不存。民国二十五年县长张其丙重立墓碑一块。此碑尚存。
以上资料,充分证实了博兴县陈户镇董家村即汉孝子董永故里。尽管旧的地方志有乱拉名人的积习。但是,一些县志仍然肯定了董永原籍为山东省博兴县。如山东省的《鱼台县志,载:“董永墓,旧志载,治西南三十里。按“董永,青州博兴人,流寓德安,佣身葬父,感仙姬为偶事脍炙人口,虽妇人女子咸能言之,而葬鱼台无考。”这里肯定了董水为博兴县人。再如湖北省的《孝感县志》载:“董水,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一九八三年,孝感地区编写的《孝感地区概况)在“著名人物”栏中写道;“董永,东汉末,青州干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因黄巾起义,由山东流寓今湖北孝感。”孝感市于一九八四年在市内所建“董永公园”中,在“孝子祠”前介绍说:“董永,青州千乘人,今山东省博兴县。”董永故事在湖北孝感县流传甚广,影响颇深,并建园立祠纪念他。但是从《孝感县志》到《孝感地区概况》,只说是董永由山东流寓孝感,都肯定董永原籍是山东省博兴县。
当然,把董永说成本邑名人的地方志亦有之。如清雍正年间的《乐安县志》(今山东广饶县),即把董永视为乡贤。,该志“古迹”篇中载:“董永祠,在城西太和庄,去家甚近,子孙至今承祀不乏。”查志中所说董永祠位于今广饶县西部,在汉代当为利县地,而利县属齐郡,而非干乘郡。广饶县到隋代始侨置干嵊县,比董永生活的年代晚了五百多年。说董永故里在今广饶县,显然无据。再如江苏省《东台县志》载:“董永,西溪镇人。”所载董永故事基本引用《搜神记》原文,只是改“千乘”为“西溪镇”。并说“今西溪镇永与父墓并在。”但志书的编者又在后面的按语中写道;“永事见《太平御览》所引刘向《孝子图》,其辞云:董永千乘人,今向《图》不传,史家亦不著于录,而千乘郡乃今山东青州府北镜,何以又为县之西溪人耶?”志书的编者对董永为西溪人的说法就提出了异义,持否定态度。这一说也难以自立。
综上所述,董永故里为山东省博兴县已无疑问。但是,清道光二十年《博兴县志}的编者没有进行实地考查,以为旧志董永墓一说在崇德社,一说在龙河洼,而对董永故里博兴提出了质疑。经实地考查,博兴县境董永墓只有一个,其地当时属崇德社(现陈户镇),而群众习惯上称为龙河洼,是同一地点两个名称。该志中此谬误,是由当时志书编者的浅陋和粗疏造成的。
董永的传说遍布我国数十省,董永遗址与纪念物,如董永墓、董永祠、董公庙等等,也不胜枚举,尤其江淮地区,流传更广,影响也颇深。
既然董永故里在山东,那么董永的传说何以在江淮地区有如此广泛的传播和影响呢?董永是否曾经南徙,众说不一。《中国人名大辞典》主张董永曾经南徙,其“董永”条下载曰:“后汉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安陆”《中文大辞典》亦采此说,“董永”释文与《中国人名大辞典》相同。这里只说“奉父避兵”,没有说明董永南徙的年代。清康熙三十四年《孝感县志}载“董永,青州干乘人,今山东博兴县。早丧母,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清光绪五年《孝感县志》又照漀潬??X?
搬了此段文字。这里“避兵乱”的年代和历史背景比较明确,“兵乱”指黄巾起义。然而,黄巾起义暴发于东汉光和七年(公元184年),比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修建时间晚了三十多年。董永是不可能在黄巾起义时流寓安陆(今孝感)的。现尚未见到其他资料有董永南徙的记载。但并不完全排除董永有南徙的可能。
董永故事所以在江淮流域流传甚广,只据现已掌握的资料从其流传的过程进行考查。其故事的传播,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在汉代,儒家学说占据了统治地位,统治阶级以“孝”教化其民,作为孝子的董永,也就成为人们道德上效仿的楷模,很快流传开。董永故事首先在山东流传,继而在黄河流域广为传播。山东省嘉祥县武氏墓群石刻中的董永画面,三国魏曹植的{灵芝篇》,即是董永故事在山东继而在黄河流域传播的反映。在三国以前,尚未见到江淮流域有关董永故事的记载。
东晋时期,随着北方少数民族的内袭,黄河流域战乱频仍,长期分裂,社会极不安定,大批士族和平民相率南迁,到长扛流域定居下来。这样,也就将董永的故事带到了我国南方,尤其是长江流域。董永故事也就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这大半个中国的土地上广为流传。《搜神记·董永》,亦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这应是董永故事流传的第二个阶段。
南朝刘宋建立以后,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宋文帝的太子刘劭杀宋文帝自立,改元太初,历史上称其为“元凶”。宋文帝第三子武陵王刘骏起兵讨劭。因劭弑父,刘骏以“孝”为号召,收买人心,兵力大盛。刘骏沿江东下,到达新亭(今南京南)即位,其年号也以“孝”名,为“孝建”,死后谥号“孝武帝”。刘骏凡二十八子,其“字”也以“孝”排,如孝师、孝德、孝良、孝烈、孝贞、孝善、孝英等。由于刘骏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提倡孝道。所以,为“诸德之本”的孝在社会上蔚然成风。就在孝建元年,析安陆置孝昌县(后改孝感),亦倡孝之意。作为孝子出身的董永,当然地成为社会上最受推崇的历史人物之一,董永故事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董永墓、董永祠、董永庙等有关董永的遗迹和纪念物,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相继出现。由于南朝宋的统治者以行政手段进行倡导,所以董永故事流传之广,影响之深,董永遗迹、纪念物之多,都超过了黄河流域。
高汉君戴延久许连村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曰
附二:关于《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的意见书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于一九八七年四月五曰、六曰在山东省博兴县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安作璋、朱绍侯、高敏等十名教授、专家;山东省政协副主席丁方明,惠民地委书记李聚馨,行署专员王道玉及地区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博兴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
由十名专家学者组成了董永论证委员会,安作璋教授任主任委员,朱绍侯教授、高敏教授任副主任委员。
会上,博兴县政府高汉君同志宣读了《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的考证,论文。经过认真讨论,反复论证,一致认为:文章观点明确,立论可靠,资料充实,有较强的说服力。
武氏墓群石刻董永画像,魏曹植《灵芝篇》及东晋干宝,搜神记·董永》,等资料,充分证实了汉孝子董永确有其人。武氏墓群石刻、《汉书·地理志》、《太平寰宇记》、《续山东考古录>、《山东通志》、《青州府志》及《博兴县志)等对千乘区划沿革的记载,充分证实了董永为山东省博兴县人。
尊敬老人,赡养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研究汉孝子董永,对于继承发扬这一传统,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关于董永是否南迁,董永其人由历史人物演变成神话传说的过程,及其它有关问题尚须进一步研究。
汉孝子董永及其故里论证会
一九八七年四月六曰
论证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安作璋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兼古籍研究所所长
副主任委员:
朱绍侯河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兼河南大学出版社社长
高敏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兼所长
委员:卢传贞山东省博物馆馆长
逢振镐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研究员
郭墨兰《东岳论丛》编辑部副研究员
李永先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李宏生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徐景元滨州师专副教授
孙向忠惠民地委党校副校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