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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财政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68 发布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兴平市人民政府

市十九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13)


关于兴平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17日在兴平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兴平市财政局局长 亢鹏刚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兴平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全市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市财政工作决策部署,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部署全年财政重点工作,积极组织各项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全市财政收支总体运行良好。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2639万元,加上已办理的增值税留抵退税5125万元,预算收入完成57764万元,占预算55000万元的105%,剔除西吴阜寨划转因素后,同口径同比下降0.36%,减收20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4112万元,同口径同比下降15.05%,减收7817万元,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74.0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是:税务部门完成47213万元,占预算52500万元的89.9%,同比下降16.1%,减收9083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0551万元,占预算2500万元的422%,同比增长529.5% ,增收8875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款项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14930万元,同比下降37.8%,减收9078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4050万元,同比下降39.4%,减收2632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1062万元,同比增长17.9%,增收161万元;资源税完成821万元,同比下降12.6%,减收11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214万元,同比下降27.7%,减收1612万元;房产税完成1943万元,同比下降23.7%,减收604万元;印花税完成896万元,同比下降45%,减收73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724万元,同比下降23.8%,减收538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1723万元,同比下降23.2%,减收521万元;车船税完成916万元,同比增长2.7%,增收24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3405万元,同比下降31%,减收1530万元;契税完成3303万元,同比下降71.9%,减收8432万元;教育费附加完成1796万元,同比下降28%,减收699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完成539万元,同比下降28%,减收21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完成197万元,同比下降2%,减收4万元;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完成569万元,同比下降38.3%,减收35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1564万元,同比增长105%,增收801万元;罚没收入完成2483万元,同比增长220%,增收1707万元;专项收入完成36万元,同比下降18.2%,减收8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政部门收支月度快报统计表反映,全市2022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8亿元,占年初预算30.5亿元的124.6%,占调整预算37亿元的102.7%,较上年的31.8亿元增支6.2亿元,增长16.3%。其中主要支出按功能分类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41499万元,较上年增长14.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3934万元,较上年增长18.5%;教育支出完成61252万元,较上年增长9.5%;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完成6496万元,较上年增长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68229万元,较上年下降16.8%;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2870万元,较上年增长12.4%;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4408万元,较上年下降2.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39042万元,较上年增长215.7%;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6808万元,较上年增长33.4%;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3550万元,较上年增长26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4652万元,较上年下降30.9%;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9168万元,较上年增长78.2%。债务付息支出完成2596万元,较上年增长3.1%。待年度决算汇审完成后,以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数据会有小幅调整。

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我市2022年财政决算正在汇审当中,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尚未最终确定,经初步统计,2022年中省市对我市补助收入为269059万元(其中:税收返还403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50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0000万元),调入资金4379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018万元,加上本级收入5263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75万元,收入总计385987万元。本年支出380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28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82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待2022年财政决算汇编完成并由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将另行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和平衡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011万元,同比减收89270万元,下降78.1%;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8600万元,城市基础配套费收入526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148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4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1627万元,同比减支24234万元,下降25.3%;其中: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43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7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1万元,其他支出419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936万元,上年结余7536万元,当年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8400万元,冲抵支出,预计当年政府性基金结余为325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和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完成7489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7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217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完成6243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8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545万元。加上上年结余,社保基金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1341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62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7139万元。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把握财税形势,确保收入增长。面对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以及新冠疫情的冲击对我市财税收入带来的影响,财税部门通力合作,并肩作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剧的严峻形势,树立大局观念,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全年财税征管工作。从每月纳税大户统计表了解企业产销状况,对于重点企业税收波动较大的,组织相关人员赴企业实地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税收持续增长,认真贯彻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在省咸下调收入任务时,财税部门明确提出“指标不降,任务不减”的决心和信心,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消除压减任务的思想,主动作为,变压力为动力,对于下欠的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将各自任务拿在手上,放在心上,形成“全局有压力、上下有动力”的责任传导机制,保证了全年5.5亿元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优化统筹资金,民生保障到位。始终坚持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民生支出足额保障到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勤俭办事的原则,针对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对所有预算单位的一般性支出减压5%,及时提出“优先保障刚性支出”分配方案,民生资金安排做到“三个优先”,即,配套资金预算优先安排、专项资金领导优先审批、国库资金拨付优先调度,确保民生各类支出按时有序执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压减5%。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投入1869万元,春秋季补助学生共16345名;中小学公用经费投入4170万元,春秋季补助学生共43338名;中小学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580万元,惠及学生17561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498万元,补助学生14343人次;普通高中助学金补助453万元,补助学生5038人次。建立完善了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推进社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420万元,惠及群众4117户,10516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46万元,惠及群众668户,1213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金及八大员和相关人员工龄补助资金17712万元,惠及群众90988人;安排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4636万元,惠及高龄老人56310人;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93万元及五保供养补助资金452万元;发放2022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451万元,惠及义务兵家庭344户;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748万元,惠及退役士兵137人。有效解决了我市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

(三)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经济发展。财税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跑省进市步伐,积极争取上级更大的财力和项目支持,全年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达15亿元以上,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共筹集企业扶持资金50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园区军民融合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等。持续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力度,城乡社区投入5.5亿元用于城区道路改建和桥梁建设资金、有力地支持了西宝高速西出口、西立交桥面改造、中心大街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兴业路西延道路及排水工程、县门街西延工程、城区积水点改造工程、城市广场提升工程等工程推进和实施,西二村棚户区、西城办药市村棚户区改造等、改善了我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及城市形象得到全方位提升;全年节能环保支出8800万元,治污降霾和煤改电成效显著,人居环境得以进一步改善。

(四)落实惠农政策,支持“三农”发展。全年投入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7066万元,产业帮扶力度不减、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得到改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农业产业投入财政投入持续加大,财政有力地支持了巩固脱贫攻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完成;积极落实惠农政策,涉及惠民资金通过“一卡通”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286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716万元、村干部工资1844万元、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4637万元、城市低保对象补贴645万元、农村低保补贴5420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1456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三次)1447万元等资金共计19451万元,惠及群众833150人次;筹集资金8259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治理、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等;筹集3622万元用于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及水利工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等。筹集资金1170万元,完成财政奖补村级一事一议项目64个,对村级道路硬化、绿化和亮化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使得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方位提升,有力地促进农村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持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科学编制“四本预算”,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原则,有效控制了预算调整、追加行为。规范预算编制程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在全面编制基本公共支出外,还将部门往年的固定项目支出、重大民生项目以及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支出等全部纳入预算,预算到位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确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高效性。在兴平政府网设立专栏,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四本政府预算和决算,公开率100%。

各位代表,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去产能、疫情冲击、南位、西吴、阜寨体制划转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主要税种收入大幅下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债券还本付息将步入高位运行阶段,财政刚性支出逐年增加,同时乡村振兴、民生事业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市级需配套大量资金,市级财政运转会更加困难。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省有关会议精神,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省咸及市委决策部署,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决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先保障“三保”及疫情防控资金需要,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不断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精细化;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6亿元,较上年实绩增长6%,其中:税务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25亿元,较上年持平;财政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7500万元,较上年增长200%。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35亿元。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202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5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个人部分支出157620万元(包含在职及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103891万元、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财政兜底补助支出32000万元、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套9883万元、降温取暖费5600万元、干部职工医疗保险配套6246万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3588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预算430万元,其他办公水电等运转经费3158万元);

保基本民生补助类本级配套支出15000万元;

单位专项业务支出18435万元(其中列入每年部门预算固定业务费支出17143万元、专项业务支出2051万元);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35000万元;

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15357万元。

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3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2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0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30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383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预算安排7917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7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41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预算安排6640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7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6649万元。


砥砺奋进、开拓创新

确保2023年财政预算全面完成

2023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我市各项事业发展和保障任务较重,从全市总的财政经济形势来看,财源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但随着财政收入规模的扩大,今后财政收入继续大幅增长的难度加大,而财政收支压力仍然居高不下。2023年,财政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收入管征,着力夯实财政收入基础。一是做好税源分析调查。结合县域经济发展趋势、税收政策变化、行业特殊性以及一次性税收等因素变化,强化税收预测以及影响因素的分析,着力加强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税源调查预测分析,对增减因素逐项分析,及时掌握税收增减变动情况,建立税收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加大依法征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偷逃税等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税收征管,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监控管理,强化日常收入征管。加强非税收入征收,切实把属于政府的各项收入全部收起来,管起来,做到应收尽收,防止税收“跑冒滴漏”。三是加强收入清缴管理。完善清理欠税工作机制,积极采取欠税公告、以票控欠、税款保全和强制执行等措施加大拖欠税款追缴力度,积极预防并清理各类新欠;同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收益定期清缴入库,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缴尽缴,持续增加财税收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均衡入库。

(二)充分发挥财税杠杆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完善招商引资体系,利用国债资金、税收政策、财政贴息等政策手段。提升我市产业发展和经济竞争力。继续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不断壮大特色产业规模,全面推进农村就业、养老、医疗等各项事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群众生活条件,积极促进农民增收。大力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制定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保证国家支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三)继续深化财税改革,不断完善财政调控体系。加快财政管理改革,把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与完善激励机制结合起来,既要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又要使部门单位有一定的自主权,切实调动各方面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入手,逐步建立起从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的财政监督和控制体系,降低政府运行成本。积极支持教育、卫生、社保体制改革,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改革;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合疗投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四)持继推进内部管理,全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在目前财政工作日趋规范化,程序化的基础上,立足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理顺内部机制,压缩内部程序,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实施信息化管理,强化督办制度,探索方便服务对象的措施和办法,积极营造“人人有事干”的工作氛围。二是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领导水平。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团结协调,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使之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大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健全选贤任能的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不断完善竞争上岗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攻坚克难、奋发有为,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为圆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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