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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1375 发布日期 2022-03-24 发布机构 兴平市

关于兴平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3月17日在兴平市

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兴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兴平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省、市财政工作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增收节支工作,持续深化财税改革,财政运行基本平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0643万元,占预算52500万元的134.6%,同比增长42%,增收2089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4600万元,同比增长48.7%,增收21148万元,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91.4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是:税务部门完成68967万元,占预算50000万元的137.9%,同比增长46.1% ,增收21755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676万元,占预算2500万元的67%,同比下降33.9% ,减收86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款项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24008万元,同比增长23.4%,增收4560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6682万元,同比增长102.4%,增收3381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901万元,同比增长10.3%,增收84万元;资源税完成939万元,同比下降9.3%,减收9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5826万元,同比增长19.3%,增收941万元;房产税完成2547万元,同比增长6.5%,增收155万元;印花税完成1629万元,同比增长7.5%,增收11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262万元,同比增长10.8%,增收220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2244万元,同比下降20.1%,减收563万元;车船税完成892万元,同比下降3.4%,减收31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4935万元,同比增长961.3%,增收4470万元;契税完成11735万元,同比增长207.1%,增收7914万元;教育费附加完成2495万元,同比增长19.1%,增收401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完成749万元,同比增长19.5%,增收12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完成201万元,同比增长22.6%,增收37万元;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完成922万元,同比增长5.4%,增收4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763万元,同比下降48.5%,减收719万元;罚没收入完成776万元,同比下降12.1%,减收107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93万元,同比下降29%,减收38万元;专项收入完成44万元,同比增长10%,增收4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政部门收支月度快报统计表反映,全市2021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1.8亿元,占年初预算30亿元的106%,占调整预算31.8亿元的100%,较上年的31.2亿元增支0.55亿元,增长1.8%。其中主要支出按功能分类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6325万元,较上年增长24.8%;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1759万元,较上年增长22.5%;教育支出完成55949万元,较上年增长4.2%;科技文化支出完成242万元,较上年增长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6035万元,较上年增长37.9%;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9243万元,较上年增长10%;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4840万元,较上年增长16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2368万元,较上年下降57.4%;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5081万元,较上年增长1.4%;交通运输支出完成3741万元,较上年下降5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6737万元,较上年增长25.1%;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0758万元,较上年下降30.3%。待年度决算汇审完成后,以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数据会有小幅调整。

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我市2021年财政决算正在汇审当中,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尚未最终确定,经初步统计,2021年中省市对我市补助收入为239848万元(其中:税收返还403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78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7965万元),调入资金2760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268万元,加上本级收入7064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8万元,收入总计348614万元。本年支出31800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08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050万元,补充稳定调节基金9475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待2021年财政决算汇编完成并由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将另行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和平衡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4281万元,同比增收50147万元,增长78.2%;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98990万元,城市基础配套费收入1500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30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115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31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5861万元,同比增支9188万元,增长10.6%;其中:城乡社区支出8493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03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845万元,其他支出94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26万元,当年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900万元,冲抵支出和减去向公共财政预算调出23700万元,预计当年政府性基金结余为221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和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完成8421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1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302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完成6058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6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93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社保基金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0144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34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7992万元。

二、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全市财税部门强化沟通协作,拓宽信息来源渠道,科学研判分析收入形势,协调解决税收入库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财政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精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扩大产能、提升效益。持续健全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完善涉税信息平台建设,落实收入预期管理原则。组织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督促入库,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加大非税收入稽查、违规处罚、责任追究等监管制度落实。加强与市工业园区、发改、商务等部门横向对接,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培植财源,挖潜税源潜力,形成了齐心协力抓征管的良好局面。财税部门坚决克服畏难情绪,主动作为,变压力为动力,确保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目标任务,实现预算平衡。

(二)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积极破解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支运行的冲击,进一步优化结构、盘活存量、激活增量,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兜实“三保”底线,财政运行趋于平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压减5%。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投入1713万元,春秋季补助学生共19721名;中小学公用经费投入3873万元,春秋季补助学生共43354名;中小学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资金940万元,惠及学生17967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494万元,补助学生6327人次;普通高中助学金补助560万元,补助学生3022人次。建立完善了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推进社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986万元,惠及群众3865户,10317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69万元,惠及群众722户,1338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金及八大员和相关人员工龄补助资金16108万元,惠及群众80113人;安排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3203万元,惠及高龄老人53050人;拨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523万元及五保供养补助资金341万元;发放2020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69万元,惠及义务兵家庭322户;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642万元,惠及退役士兵130人。有效解决了我市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

(三)全力支持经济发展。财税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跑省进市步伐,积极争取上级更大的财力和项目支持,全年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达9亿元以上,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共筹集企业扶持资金4849万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园区军民融合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等。持续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力度,全年拨付城区道路改建和桥梁建设资金1.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中心大街北延、东兴路立交和城市绿化亮化工程、344省道、槐里西路、通村路油返砂、西侯路、西宝高速西出口、东环渠改造等工程推进和实施,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及城市形象得到全方位提升;全年节能环保支出5017万元,治污降霾和煤改电成效显著,人居环境得以进一步改善;投入资金8049万元用于金城阳光二期、奉航、西二村棚户区、兴化家居苑等保障住房建设,极大的支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四)着力加大涉农整合。全年投入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6296万元,产业扶贫力度不减、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得到改善,小额贴息、爱心超市等财政投入持续加大,财政有力地支持了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积极落实惠农政策,涉及惠民资金通过“一卡通”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村干部工资、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城市低保对象补贴、农村低保补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资金10486万元,惠及群众94535户;筹集资金9382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田水利、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及水利工程等;筹集资金830万元,完成财政奖补村级一事一议项目48个,对村级道路硬化、绿化和亮化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使得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方位提升,有力地促进农村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五)扎实推进财政改革。持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科学编制“四本预算”,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原则,有效控制了预算调整、追加行为。规范预算编制程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在全面编制基本公共支出外,还将部门往年的固定项目支出、重大民生项目以及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支出等全部纳入预算,预算到位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确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高效性。在兴平政府网设立专栏,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四本政府预算和决算,公开率100%。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办公家具用具配置标准》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实现对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账务处理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各位代表,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受经济下行、减税降费、去产能、疫情冲击、西吴、阜寨体制划转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主要税种收入大幅下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债券还本付息将步入高位运行阶段,财政刚性支出逐年增加,同时乡村振兴、民生事业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市级需配套大量资金,市级财政运转会更加困难。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省有关会议精神,我市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财税改革,坚持依法理财,优化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财政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全力支持兴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不懈进取、迎难而上,坚决厉行节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快建立现代化财税体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5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7%,其中:税务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25亿元,同口径增长4.7%;财政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500万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30.5亿元。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202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0.5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个人部分支出154023万元(包含在职及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95616万元、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财政兜底补助支出35000万元、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套10455万元、降温取暖费5600万元、干部职工医疗保险配套7352万元);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1108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预算546万元,其他办公水电等运转经费562万元);

保基本民生补助类本级配套支出14129万元;

单位专项业务支出18435万元(其中列入每年部门预算固定业务费支出16384万元、专项业务支出2051万元);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0000万元(包含县域经济发展专项5000万元);

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12305万元。

预备费安排5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3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2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0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30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383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预算安排8606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44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62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预算安排6676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12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8637万元。

砥砺奋进、开拓创新

确保2022年财政预算全面完成

2022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尽责履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守住“六保”底线,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既定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收入管征,着力夯实财政收入基础。一是做好税源分析调查。结合县域经济发展趋势、税收政策变化、行业特殊性以及一次性税收等因素变化,强化税收预测以及影响因素的分析,着力加强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税源调查预测分析,对增减因素逐项分析,及时掌握税收增减变动情况,建立税收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加大依法征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偷逃税等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税收征管,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加强监控管理,强化日常收入征管。加强非税收入征收,切实把属于政府的各项收入全部收起来,管起来,做到应收尽收,防止税收“跑冒滴漏”。三是加强收入清缴管理。完善清理欠税工作机制,积极采取欠税公告、以票控欠、税款保全和强制执行等措施加大拖欠税款追缴力度,积极预防并清理各类新欠;同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资源收益定期清缴入库,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缴尽缴,持续增加财税收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均衡入库。

(二)强化政策落实,努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壮大实体经济。继续安排工业发展资金,重点对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等方面进行扶持,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着力壮大实体经济,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技改基金、“双高”企业财政奖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政策,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前瞻性研究,配套出台相关行业产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着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持续推动国企改革。全力推进国企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政府资产的使用效益,服务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做大做强我市经济,壮大财源基础,培植支柱财源。

(三)强化资金监管,深化财政政策治财理念。一是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二是严格控制支出。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控会议、差旅、培训、出国等一般性支出,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力度,统筹用于重点领域。三是加强预算管理。继续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严格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年初预算安排有机衔接,消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四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全方位管理,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加强专项债券绩效管理,对债券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监控,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确保我市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四)加强队伍建设,引领财税系统良好精神。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全面提高领导水平。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勤政廉政、团结协调,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使之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幅度提升干部素质。大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健全选贤任能的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不断完善竞争上岗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财政干部队伍实际情况,以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为核心,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思路,提升培训质量,丰富培训形式,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勤勉为民服务。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心。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道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攻坚克难、奋发有为,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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