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1344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 |
关于兴平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3日在兴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兴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兴平市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全市财税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财政工作决策部署,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地方经济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9748万元,占预算49500万元的100.5%,同比增长3.4%,增收165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3452万元,同比增长2.8%,增收1194万元,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重为87.3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是:税务部门完成47212万元,占预算47000万元的100.5%,同比增长3.2% ,增收1458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536万元,占预算2500万元的101.4%,同比增长8.6% ,增收200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款项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19448万元,同比增长6.3%,增收1159万元;企业所得税完成3301万元,同比增长24.1%,增收642万元;个人所得税完成817万元,同比增长33.9%,增收207万元;资源税完成1035万元,同比下降1.1%,减收1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4885万元,同比增长7.8%,增收353万元;房产税完成2392万元,同比增长6%,增收136万元;印花税完成1516万元,同比增长17.1%,增长22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042万元,同比下降10.8%,减收246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2807万元,同比增长92.9%,增收1352万元;车船税完成923万元,同比增长13%,增收106万元;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完成4286万元,同比下降38.8%,减收2725万元;教育费附加完成2094万元,同比增长9.2%,增收177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完成627万元,同比增长9.4%,增长54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完成164万元,同比下降11.8%,减收22万元;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完成875万元,同比增长6.7%,增收5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1482万元,同比增长64.5%,增收581万元;罚没收入完成883万元,同比下降24.4%,减收285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1万元,同比下降42%,减收95万元;专项收入完成40万元,同比下降2.4%,减收1万元。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政部门收支月度快报统计表反映,全市2020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1.24亿元,占年初预算29亿元的107.7%,占调整预算31.4亿元的99.4%,较上年的30.89亿元增支0.35亿元,增长1.1%。其中主要支出按功能分类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9097万元,较上年下降4%;公共安全支出完成9599万元,较上年增长2.7%;教育支出完成53697万元,较上年增长2.1%;科技文化支出完成4601万元,较上年下降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80781万元,较上年增长3.9%;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6578万元,较上年下降37.6%;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553万元,较上年下降57.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29038万元,较上年增长7.5%;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4596万元,较上年增长20%;交通运输支出完成7735万元,较上年增长195.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5384万元,较上年增长113.8%;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5434万元,较上年增长60%,待年度决算汇审完成后,以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数据会有小幅调整。
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我市2020年财政决算正在汇审当中,补助收入和上解支出尚未最终确定,经初步统计,2020年中省市对我市补助收入为271713万元(其中:税收返还403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493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5374万元),调入资金642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75万元,加上本级收入49748万元,收入总计32548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14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20万元,补充稳定调节基金248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待2020年财政决算汇编完成并由上级财政部门批复后,将另行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和平衡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4134万元,较上年39862万元增收24272万元,增长60.9%;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6673万元,较上年36685万元增支49988万元,增长136.3%;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19万元,当年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4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3137万元和上年结余868万元,冲抵支出和减去向公共财政预算调出3000万元,预计当年政府性基金结余为107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完成7003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3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727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完成4939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4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5928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加上上年结余,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7194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76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4263万元。
二、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税收征管,促进预算平衡。2020年,我们始终把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在财税工作首位,依法依规组织财税收入,压实细化收入责任,强化收入分析调度,加大重点税源管控,切实提升征管手段的科技含量,严防税收“跑冒滴漏”。同时,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持续改善收入质量,努力克服收入不利影响因素,面对今年新冠疫情肆虐、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对我市财税收入带来的影响,财税部门通力合作,并肩作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剧的严峻形势,树立大局观念,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全年财税征管工作,财政收入预算执行继续保持在高质量运行阶段。认真贯彻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在省咸征询下调收入任务的方案时,财税部门明确提出“指标不降,任务不减”,彰显了对我市经济持续向好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消除压减任务的思想,主动作为,变压力为动力,确保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目标任务,实现预算平衡。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保障。2020年,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防风险”的支出原则,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统筹财力集中用于民生改善、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领域,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勤俭办事的原则,针对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对所有预算单位的一般性支出减压5%,及时提出“优先保障刚性支出”分配方案,民生资金安排做到“三个优先”,即:配套资金预算优先安排、专项资金领导优先审批、国库资金拨付优先调度,确保民生各类支出按时有序执行。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投入1741万元,春秋季补助学生共38034名;中小学公用经费投入4048万元,春秋季补助学生共38609名;中小学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资金1315万元,惠及学生20509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480万元,补助学生13216人次;普通高中助学金补助538万元,补助学生5865人次。社会保障力度不减,全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523万元,惠及群众4599户,11784人;拨付城乡社会养老保险金及八大员和相关人员工龄补助资金14112万元,惠及群众77503人;安排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资金4032万元,惠及高龄老人48363人;拨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五保供养补助资金757万元;发放2020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213万元,惠及义务兵家庭317户;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673万元,惠及退役士兵148人,有效解决了我市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
(三)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经济发展。财税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取消、停征及减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涉企收费全部落地实施。我市在收到上级下达抗疫特别国债13137万元后,根据文件要求我们及时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部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方面。通过实地调研疫情税收状况和全市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从申请到的疫情债券中列支2000万元,按照新纳入规模型企业、成长型企业、技改升级型企业、补短板型企业四个类别,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对金龙鱼、双汇等50多家企业进行了资金扶持,同时减免53户困难企业房产税317万元。一以贯之地加大跑省进市步伐,积极争取上级更大的财力和项目支持,全年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达13亿元以上,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共筹集企业扶持资金4849万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园区军民融合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等。持续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力度,全年拨付城区道路改建和桥梁建设资金2.9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中心大街北延、东兴路立交和城市绿化亮化工程、344省道、槐里西路、通村路油返砂、西侯路、西宝高速西出口、东环渠改造等工程推进和实施,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及城市整体面貌得到全方位提升;全年节能环保支出5553万元,治污降霾和煤改电成效显著,人居环境得以进一步改善;投入资金8300万元用于金城阳光二期、奉航、西二村棚户区、兴化家居苑等保障住房建设,极大地支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
(四)加大涉农整合,助力脱贫攻坚。全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39万元,产业扶贫力度不减、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得到改善,小额贴息、爱心超市等财政投入持续加大,财政有力地支持了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积极落实惠农政策,全面提升“一卡通”服务能力,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生态效益补偿费等资金3201万元,惠及群众94623户;筹集资金9382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田水利、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及水利工程等;筹集资金820万元,完成财政奖补村级一事一议项目44个,对村级道路硬化、绿化和亮化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使得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方位提升,有力地促进农村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按照预算法关于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有关要求,我们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财政管理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严格按照上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在全面编制基本公共支出外,还将部门往年的固定项目支出、重大民生项目以及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支出等全部纳入预算,预算到位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确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高效性。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建立奖励激励和通报约谈制度,季度考核、年终讲评,打造部门预算“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考评”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在兴平政府网设立专栏,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四本政府预算和决算,公开率100%。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办公家具用具配置标准》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实现对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账务处理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全市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支持,得益于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总的来看,当前我市财政状况总体良好,但也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如受“减税降费”政策因素的影响,停止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非税收入大幅减少。疫情冲击带来的负面效应尚未完全消退,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财源结构相对单一,骨干企业尚未完全复苏,财税收入持续稳定增收的基础还不够稳固;财政实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人均财力依然较低,财政需要保障的口子有增无减,收支矛盾依然在今后一段时间难以完全化解。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省有关会议精神,我市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化财税改革,坚持依法理财,优化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财政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全力支持兴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不懈进取、迎难而上。坚决厉行节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快建立现代化财税体制,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25亿元,增长6%,其中:税务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亿元,同口径增长6%;财政部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500万元,同口径与上年持平。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1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30亿元。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2021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0亿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个人部分支出138506万元(包含在职、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95332万元、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财政兜底补助支出23000万元、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套8936万元、降温取暖费5600万元、干部职工医疗保险配套5638万元);
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110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只减不增预算546万元,其他办公水电等运转经费554万元);
保基本民生补助类本级配套支出16040万元;
单位专项业务支出14399万元(其中列入每年部门预算固定业务费支出12348万元、专项业务支出2051万元);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7275万元(包含县域经济发展专项5000万元);
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1268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365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2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500万元,土地出让收益30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36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等方面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预算安排7389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8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033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预算安排5298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8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3817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加上上年结余,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9284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27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0126万元。
砥砺奋进、开拓创新
确保2021年财政预算全面完成
2021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经济发展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守住“六保”底线,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收支管理,提升保障水平
开源与节流并重,继续把组织收入作为头等大事,加强财税部门横向联系,掌握和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坚持抓大不放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不必要开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和经济形势,根据收入情况,适时调整财政收支预算。
二、优化资金调度,聚焦民生支出
在当前财政增收困难、财政刚性支出大的情况下,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同时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要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财政支出以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为方向,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进一步完善并抓好直达资金的落实,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治污降霾、教育、社保、医疗和住房保障等民生投入,确保重点领域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着力提高积极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点民生和重点项目资金保障。
三、深化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水平
最大限度地提升地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和基层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落地实施,努力提高我市的预算管理水平,各级财政收支行为,均通过“财政云平台”实现。同时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精神以及中省咸决策部署,坚决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坚持精打细算,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继续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完善资金审批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加快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严格控制结余结转,强化绩效管理。
四、强化监督责任,维护财经纪律
加强内部监督,健全完善财政内控内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拨付,定期组织开展内审内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风险管控,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运行。抓好监督检查,强化对部门《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税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全程监督,定期对全市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财政工作,认真整改落实审议意见,提升财政工作效能。牢固树立群众意识,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严格按照人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程序开展工作,加快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将预算审查标准工作规范嵌入监督系统,发挥系统分析功能和大数据的优势,提高人大审查监督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圆满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