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810160239447/2022-01099 | 签发时间 | 2022-07-28 | ||
发布机构 | 兴平市 | 发文字号 | 兴政办发〔2022〕20号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题词 | 兴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国民经济 社会发展 第十四 四个 五年规划 三五 的通知 | ||
发文日期 | 2022-07-28 | 有效性 | |||
名称 |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兴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兴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纲要任务分工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经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兴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描绘了未来5年发展目标和2035远景展望。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就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目标定位
1.聚力建设西安都市圈核心区。(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2.争创产业聚焦转型先行区。(牵头部门:市招商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工业园区等,各镇办)
3.争创改革高效集成先行区。(牵头部门:市委改革办,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4.争创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5.争创民生品质提升先行区。(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6.打造工业智能化产业集群。(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园区、发改局、招商局等)
7.打造食品物流产业集群。(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招商局、发改局等)
8.打造丝路贸易产业集群。(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工信局、文旅局、招商局等)
9.打造科创文旅产业集群。(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商务局、招商局等)
10.打造新兴都市消费产业集群。(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招商局、市场监管局等)
11.打造绿色农业示范集群。(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水利局、一体办等,各镇办)
各牵头单位要按照“一心四区六集群”目标定位,抓紧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提出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具体措施,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加强与配合单位的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确保全市“十四五”发展目标落到实处。
二、主要指标
(一)“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全市“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共设置33项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26项,约束性指标7项。约束性指标作为必须完成的硬性指标,该7项约束性指标的完成作为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一票否优指标。(标注*的为约束性指标)
12.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8%。(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责任部门:市工信局)
16.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责任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
1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到20%。(责任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
18.每万人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数3件。(责任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
1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0%。(责任部门:市工信局)
2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责任部门:市工信局)
21.全员劳动生产率7万元/人。(责任部门:市统计局)
22.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6.3亿元。(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2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5%。(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24.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495亩。(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25.工业用地亩均税收大于30万元/亩。(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26.工业用地亩均产值大于300万元/亩。(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27.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5%。(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28.营商环境评价(分)大于80分,在咸阳市排名保持前三位次。(责任部门:市营商办)
*29.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12.5%。(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30.单位GDP用水量累计降低5%。(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31.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5%。(责任部门: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
*32.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责任部门: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
*33.城市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大于82%。(责任部门: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
*34.森林覆盖率达到40%。(责任部门:市绿化办)
3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3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365元,年均增长7%。(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37.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13.5年。(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38.基本养老参保人数超过40万人。(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39.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2个。(责任部门:市卫健局)
40.预期寿命77岁。(责任部门:市卫健局)
41.每千人口拥有职业医师(助理)人数4.8人。(责任部门:市卫健局)
42.建设用地亩均就业大于150人/亩。(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43.粮食产量稳定在19万吨以上。(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44.能源综合生产总量。(责任部门:市发改局〈粮食局〉)
各牵头单位要对标对表《规划纲要》的指标体系,逐年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细化重点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到2025年全面完成《规划纲要》主要指标任务。市统计局要做好对规划指标体系涉及指标的统计工作,指导好有关部门对指标任务的推进工作。
(二)远景目标(激励性目标)
远景目标时间节点至2035年,在以下目标描述事项中提前实现或取得重大成效的,按照提前实现的时间及实际情况对责任部门在当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加分,特别突出的可直接进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等次(无其他否决情形)。
45.具有兴平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形成,全市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较2020年实现翻一番。(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46.创新驱动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以上。(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等)
47.城乡融合深度推进,城乡产业协同、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地铁和轨道交通实现互联互通,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保持在75%以上。(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等)
48.民生福祉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收入较2020年翻一番。居民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实现显著改善。(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49.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取得重大成效,“两高”行业基本退出,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
三、重要举措任务及分工
(一)创新驱动,致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50.搭建政府主导创业创新平台,到2025年,建设省级以上专业孵化器3-5个。到2022年,创建县域创新示范县(市)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牵头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工业园区、商务局、城投公司等)
51.到2023年,创建省级军民融合示范基地。(牵头部门:市工业园区,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发改局〈科技局〉等)
52.推进陕柴重工、西航制动、中船十二所等企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宝塔山公司依托本部研究中心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建立产业创新联盟。(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工业园区等)
53.深入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企业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快速高效转化。(牵头单位: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等)
54.重点推进创建省级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支持建设专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业创新平台10个,创建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牵头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等)
55.推进与省级重点实验室、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实现资源对接共享,提升域内中小企业技术支撑水平。(牵头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等)
56.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税收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全省支持科技型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政策。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提升至20%。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以上。(牵头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财政局等)
57.以“初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为路径,健全全生命周期梯度培育机制和全程孵化体系,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孵化一批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隐型冠军企业等。(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工业园区等)
58.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到2025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户以上。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60户以上。(牵头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等)
59.重点推进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领域5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2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壮大10个技术水平高、带动性强的科技型企业和科技示范基地,实施科技创新项目20个以上。(牵头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
60.充分依托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以政府为主导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科创孵化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地。构建良好创业创新环境,探索“平台孵化+飞地转化”等模式,有效承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牵头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工业园区等,相关镇办)
61.重点推进先进智造孵化基地、先进制造业配套孵化标准化厂房建设、三产融合孵化器、东城先进智造孵化基地、潘村现代智造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城投公司,配合部门:市工业园区、工信局、东城街道、西城街道等)
62.探索建立政府扶持基金,全面搭建面向全市企业的科技共享平台,帮助企业解决一批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卡脖子”问题。加大与秦创原驱动平台合作互促,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和智力支撑,推动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牵头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城投公司、财政局、金融办等)
63.积极探索“政府+企业”联合人才引进机制,建立“高校聘用、企业使用、政府支持、成果共享”的选才用才机制,引进培育一批科技领军型人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支持建立“人才飞地”等柔性引才制度,推进跨区域人才交流合作。到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8300人,高中级技术人才比例保持在51%以上。累计培训各类人才5万人次。聘请科技特派员80名,入库高新技术人才达到50名。(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发改局〈科技局〉等)
64.健全创新型人才引进体制机制。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行编制总量控制及动态管理,鼓励支持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有效流动,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牵头部门:市委编办,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等)
65.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建立市场化人才认定激励机制,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等)
66.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行业组织为依托,重点企业为龙头的全方位人才工作服务体系。完善针对高层次人才落户、薪酬、职称评定、医疗、社保、购房、税收、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67.推进设立兴平市科技创新专项引导资金。(责任部门:市金融办,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发改局〈科技局〉、人行等)
68.围绕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
(二)量质并举,构建具有兴平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69.推动食品加工产业中传统优势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加快形成产业协作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重点围绕粮油精深加工、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调味品加工、家庭厨房食品工业、淀粉及淀粉加工等五大领域,打造全国领先的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到2025年,产值规模突破300亿元。(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园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等,各镇办)
70.围绕传统食品产业延链发展,适应开发区(园区)整合带来的体制调整,在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整合西吴阜寨区域的背景下,注重探索食品产业优势龙头企业与现代农业园区“飞地加工”新路径,注重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径,推动食品加工与前端现代农业和后端新型消费的全面融合,探索形成产业发展新模式。(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等,各镇办)
71.围绕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汽车及零部件、建筑机械等领域,促进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升级,引进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配套企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打造全国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到2025年,产值规模突破200亿元。(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园区、招商局等)
72.重点推进昌安机电重型汽车关键零部件、航天动力系统工程、无人机研产基地、航天装备制造基地、航天通信导航、东阳汽配高端研发建设、缔忠罡汽配高端研发建设、汽车配件制造、陕西建高集装箱式板房生产项目、英利安自动脚手架制作加工扩建等项目建设。(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园区、招商局等,相关镇办)
73.不断强化商贸流通对一、二产业的服务功能,畅通与一、二产业间的融合路径,为传统商贸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家政服务等产业融入“智慧因子”“数字属性”等生产要素,到2025年,产值规模突破200亿元。(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人社局、政务信息中心、金融办等)
74.加快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在重点区域布局商务酒店、会务中心、商住一体的功能性商业综合体建设,打造城市商业新地标,健全完善商业市场、商业街、商贸城等多层次商贸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城投公司等,各镇办)
75.建立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双向流通新格局,支持大型超市与农村合作组织对接,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构建便利实惠通畅的城乡商贸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供销联社等,各镇办)
76.加快施政府主导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成功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延伸服务网点,构建市镇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工业品、新消费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吸引网红、行业小二以及知名电视台主持人入驻直播,运用网红经济与“政府+直播机构+电商平台+主播+商家”创新模式,促进产业品牌化与数字化转型。(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招商局、融媒体中心、政务信息中心等,各镇办)
77.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物流信息平台,完善和提升现有物流配送中心综合服务功能,健全市、镇、村三级物流网络,加快实现物流配送到村级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镇办)
78.积极吸引大型商业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产业基金,增加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比重,有力推动有潜力企业主板上市,到2025年,主板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3-5家。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构建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等多领域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金融办,配合部门:市城投公司、工信局、发改局等)
79.抢抓西安都市圈核心区建设机遇,加大对家政服务行业培育,鼓励企业开展定向人才培养和标准服务供给。鼓励家政服务进社区,支持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支持家政行业与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物业、快递、互联网等行业融合发展,改造创新传统业态。(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教育局、卫健局、住建局、政务信息中心等)
80.全面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全域旅游体系,合理布局“吃住玩”节点旅游线路,构建集历史文化、特色民俗、渭水生态休闲、现代工业、文化创意等为一体的全域旅游新格局。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打造西安都市圈核心区生态宜居康养基地。到2025年,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文旅康养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局、民政局、工信局、发改局等,各镇办)
81.加快推进化工产业精细化发展,支持优势龙头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重点发展基础化工、化工新材料、高品质合成橡胶等领域,到2025年,打造高水平精细化工产业集群,产值规模突破百亿。(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园区、市发改局〈科技局〉等)
82.鼓励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向粮食、果品、畜产品、蔬菜聚集,带动农民发展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资源集约利用与农副产品深加工相互融合。到2025年,成功创建省级三产融合示范县,创建省级三产融合示范园,农业产值实现50亿元。(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商务局等,各镇办)
83.推进每个镇办围绕主业至少打造3个以上市本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咸阳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力争创建省级园区。推进围绕特色产业打造农业融合先导区和田园综合体5个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发改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等,各镇办)
84.做强新型建材纺织产业,挖掘优势企业资源,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引进绿色环保型技术设备,重点发展新型建筑材料、纺织服装等,到2025年,产业规模突破50亿元。(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园区、招商局、发改局〈科技局〉等)
85.坚持“补链、延伸、新增”原则,鼓励以合金复合材料、冶金有色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为主的新材料产业,支持发展氢能、生物质能、乙醇燃料等为主的新能源,探索发展适应新发展格局的新兴业态,到2025年,新经济产值规模突破百亿。(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工业园区、招商局、农业农村局等)
86.重点推进搭建政府主导微创业、微创新平台,规范发展基于互联网开展的创业创新活动,建立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监管平台。(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等)
87.抢抓西安都市圈核心区建设机遇,聚焦城市建设补短板,加大“两新一重”投资力度。推进5G网络向市区延伸覆盖,提升市区光纤宽带接入速率,建设深度覆盖的物联网体系。(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招商局、发改局等,相关镇办)
88.完成剩余18个老旧小区改造和重点区域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供排水、供热供气管网、城市停车场、充电桩、景观绿化等建设。聚焦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对外联通能力,规划建设阜寨段、汤坊段跨渭河大桥,建设两处高速公路出入口,完成国省道农村公路提升改造(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局、绿化办等,相关镇办)。
89.围绕主导产业,强化招商引资和创新驱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25年,实施产业类项目100个,民生保障类项目80个,新型城镇化和基础设施项目120个,乡村振兴项目40个,现代服务业项目50个。(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90.围绕目标任务,加快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建立多层次、开放式、动态化项目谋划储备机制,围绕加大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和城际交通、物流、市政等基础设施投资,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分类分级做好项目储备。(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9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招引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努力吸引一批具备生态、科技、效益等优势,对现有产业起到延链、补链、强链功能的高质量项目落地,持续增添发展动能。(牵头部门:市招商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92.实行重大谋划项目清单式管理,形成“谋划盯引一批、前期攻坚一批、建设实施一批、竣工投产一批”的良性循环。强化领导干部“三包三促”机制,开展常态化走访服务,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谋划重大建设项目440个,总投资2969亿元。(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93.加强项目资金统筹,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专项扶持资金等,坚持把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各类基金相导作用。探索多渠道政府融资渠道。(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投公司、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等)
94.继续实行联审联批、并联审批等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建设“绿色通道”。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节能审查,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能耗等指标需求,提高要素配置效率。(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投公司、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等)
95.促进传统消费业态创新。优化现有商超布局,引导适度集中,打造层次多样、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特色商圈。利用VR、5G应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传统建材市场、农贸市场、综合市场等注入新活力,增加体验感,促进传统消费业态创新。加快培育限上服务业企业,到2025年,全市新增限上服务业企业20户以上。(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96.开辟消费多样化渠道。构建“吃住玩”以外的体验型乡村旅游新格局,拓展适度参与农耕、参观工厂、文化课堂、亲子互动等研学游、体验游新产品,增加旅游舒适度和获得感。完善人性化街道设计、个性的广场空间等设施,塑造独具特色的商业景观,构建展示城市商贸繁荣主窗口。(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等)
97.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完善城市快递物流配送停靠、装卸等作业设施,建设城区物流配送智能体系,完善农村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生产基地、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社区菜市场、末端配送网点建设,加快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预冷等一体化集配设施建设。(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供销联社、交通运输局等,各镇办)
98.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健全“互联网+消费”引领机制,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社区”“智慧商圈”等,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服务内容,扩大覆盖面。培育百家以上业绩突出的限下商贸经营业店,实现线上消费健康发展。(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等)
99.打造夜间经济消费主体,引导餐饮、影剧院、便利店等服务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和营业时间,增设多样化夜间消费业态,鼓励发展24小时便利店、网红“深夜食堂”等。发挥互联网优势,发展融合化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线上办公等新消费业态,探索建立在线教育课程认证、家庭医生电子化签约等制度,构建适应新发展阶段的基层、社区、农村远程在线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文旅局、教育局、卫健局、政务信息中心等)
100.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鼓励以旧换新、合理换购等形式。支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以补贴形式鼓励消费者更新淘汰高耗能、安全性能差的家电产品。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老旧机动车淘汰,支持城市新能源公交,增加绿色公交设施建设投入,落实好现行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类奖补。重点推进节能环保建筑和相关技术创新的绿色消费,创建绿色商场。(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等)
101.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管,推进线上线下协调互补、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联结互动,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大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探索建立“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完善消费后评价制度。(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政务信息中心等)
102.加快推进5G基站的建设,到2025年,建成3000个5G基站,实现5G基站全覆盖、全联网。持续推进5G在工业、交通、旅游、教育、医疗等领域应用,加快5G产业应用生态圈建设。(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政务信息中心等)
103.开展工业互联网内外网改造试点示范,鼓励延长兴化等龙头企业建立数据采集互联体系和数据中心,提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多种解决方案。整合工业互联网平台资源,实现供需对接、集成供应链、产业电商、众包众筹等创新型应用。推动“企业上云”,鼓励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降低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成本。(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政务信息中心等)
104.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建设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互动,提升充电服务的智能化水平。鼓励围绕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增值业务,提升用户体验和运营效率。(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商务局等)
105.推进连霍高速兴平段改扩建项目,开工建设阜寨立交出入口、阜寨立交与连霍高速西出口、新出口、兴平西出口项目,辐射带动周边路网提升和经济社会领域发展。(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相关镇办)
106.实施国道312与108国道连接线工程、国道344与国道108连接线工程、省道312城区过境段公路建设,加快启动阜寨段、汤坊段跨渭河大桥工程,实现“一河两岸”高效联通。(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相关镇办)
107.实施县道总里程110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200公里,实现农村县乡路网中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15%,三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55%,建设通村公路等级化率达到60%。(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相关镇办)
108.围绕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物换装”无缝衔接的发展目标,加快推进综合客货运枢纽建设,推动火车站站房设施提升改造。建设西城三级货运站1处。(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相关镇办)
109.建设城市公交停车场,打造智能公交体系,搭建公路客运网上服务系统和城市客车租赁、出租车智能服务平台,进共享交通投放。改造升级10个镇办客运站。推进美丽公路建设,实施生态绿道建设,并配套建设服务中心、服务站、休憩点等配套设施。推进实施路长制,完善道路管护政策。(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相关镇办)
110.高标准完成15处万人以上规模化工程,13处万人以下小型规模供水工程,有效保障全市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加快推进西吴水厂新建、城区水厂改造、城西水厂建设、农村供水站扩容改造等项目建设,实施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及供水管延伸工程,加快完成城区及农村更换安装智能物联网水表,实施城乡水质提升工程。(牵头部门:水务集团,配合部门:各镇办)
111.加快推进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建设,解决全市镇域饮水、灌溉困难问题。按照30-5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堤防及山洪段进行修复治理,重点推进阜寨镇高王段、汤坊镇吴丁段、庄头镇仪空段、阜寨镇千佛于堡段、阜寨镇段家段等5项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加快白马河兴店桥至北金家段剩余五段治理廊工程,提高白马河防洪减灾能力。(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镇办)
112.搭建水利信息化硬件支撑平台,完善水利、水文门户网站建设,加快打造集水质及工程运行监测系统、防汛防涝监测预警系统、河湖监控管理系统、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等功能于一体的水利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各类水利信息及其处理的数字化、网络化、集成化、智能化。(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等)
113.加快实施“气化兴平”工程,对全市190多个行政村实施气化工程,完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实施骨干网架升级换代,推动供气储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围绕西吴重点镇,配套建设集中供气站、加气站及附属设施,加快天然气入户。(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各镇办)
114.加快城市供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市40%小区建设集中供热工程。以热电联产为发展方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集中供热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加快形成以“集中供热为主,天然气等其它清洁能源供热为补充”的城市供热格局。(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城投公司、发改局、电力局等)
115.鼓大力推广应用沼气、节能灶、秸秆气化等生态能源建设项目,积极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促进清洁能源广泛使用。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全面提升能源消费智能化、高效化水平。(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116.开展城域网智能化改造,持续推进“光网城市”、“光网乡村”工程和“企企通”工程,实施城市百兆光纤工程和宽带乡村工程,打造全光纤、宽带化接入网络。加快“无线兴平”建设,实现主要公共场所免费WIFI全覆盖。依托大数据平台,加快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公共数据开放服务,整合提升城市管理智慧系统,完善智慧政务应用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打造普惠化智慧民生服务体系,推进智慧医疗系统建设,在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领域逐步推广智能化公共服务平台。(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政务信息中心、各大电信运营商,各镇办)
(五)精准施策,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117.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9.7万亩。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精准施肥、季节性休耕、旱作雨养等粮食生产关键技术,农田有效灌溉面积32.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万亩,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19.5万吨以上,优质粮占比95%。认真落实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完善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不断完善地区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局〈粮食局〉等)
118.突出镇域产业特色和基础,推进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到2025年,全市水果面积发展到8.2万亩,优果率85%。蔬菜及食用菌面积达到13.5万亩、总产36万吨(其中设施农业面积4.2万亩)。改造提升规模化养殖场100个,改造老旧鱼池1000亩,生猪存栏30万头,家禽存栏200万羽,牛存栏1万头,羊存栏2万只,建成百万头生猪养殖大市。(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各镇办)
119.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以龙头企业为骨干、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和专业种养大户为基础,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存的新型农业经营格局。到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360家,创建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80家,建成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供销联社、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各镇办)
120.大力培育特色农业品牌,积极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打造“兴平辣蒜”等特色品牌。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农产品企业支持力度,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品牌创建不断提升农产品价值。到2025年,打造10个以上各级知名农产品品牌,设立5个以上国内重点城市特色农产品直销店。(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
121.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推动现代农业技术团队建设,加强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吸引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成立示范基地,就地转化科技成果,培养农业地方人才。加大农业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的选育、繁育、试验、示范力度,优化农业品质结构,加快新品种更新换代。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利用互联网等先进网络和现代通讯手段,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和经营应用。(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科技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办)
122.分类推进村庄发展,次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分类分层次推进村庄发展。到2025年,全市30%行政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规划推进实施村庄建设。(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各镇办)
12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开展垃圾清理工程,实行市镇一体化管理,到2025年,中心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覆盖率达80%。全力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大力推进直排河道污水治理,制定禁养区搬迁和畜禽养殖污水处理措施,推广集中养殖、粪污集中处理。(牵头部门:市人居办,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各镇办)
124.整合涉农资金,加强水、电、路、气、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路网断头路打通和联网路建设,建制村通畅率达到100%,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到2025年,全市公交车实现“村村通”。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动天然气优先覆盖具备条件的镇、村。加快宽带普及,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利局、电力局等,各镇办)
125.实施耕地分类管理,推进秸秆还田、青贮、有机肥加工等多元化利用。推广清洁养殖工艺,严格控制畜禽药物用量,建立畜禽粪污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完成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人居办、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等,各镇办)
126.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深入挖掘农耕文化内涵,推动农业文化遗产等的合理适度利用,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等,支持传承发展优秀民族文化、民间工艺等。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逐渐培养群众做移风易俗的推动者、实践者。(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局等,各镇办)
127.完善乡村治理,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功能,健全完善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全面推行村级事务公开制度。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信息收集、处置、反馈、联动机制,健全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机制,全面提升乡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配合部门:市司法局、信访局等,各镇办)
128.持续发展壮大镇域特色产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以产业带动群众增收。完善经济组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群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技术、管理、劳动力等入股参与园区企业生产建设。持续开展相关领域专家上门送技术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城投公司、市发改局〈科技局〉等,各镇办)
(六)统筹融合,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129.积极主动融入咸阳主城区,加快推进西安都市圈核心区建设。着力构建以东城、西城为主体的主城区,以西吴、阜寨为副中心的“一主两副”城市发展格局。加大咸兴之间区域地带的建设与开发,实现咸兴之间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无缝对接,统筹推进全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布局合理镇域特色产业发展框架。(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镇办)
130.全面提升绿地、人行天桥、健身场馆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覆盖面,新建城市体育公园、城市生态公园和槐里西路公园,布局建设重点区域停车场和城市立体停车场。加快城市景区化建设,加快实施一批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推进城区立面亮化提升,在重要路段、十字路口、广场等建设具有兴平文化传承的雕塑小品,以“兴平故事”的形式展现城市文化和风貌。完成重要节点整治,实现建筑、街道、环境协调优美。(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城投公司、文旅局、绿化办等)
131.加快文体功能区建设步伐,推动文化馆、城西医院及学校建设,建设城市绿色环保车道,实施城市集中供热、城市气化工程、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等工程,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完善城市功能。在槐里西路、中心大街、南环路文体功能区、南十字附近打造结合区域性特征的特色商圈,建设商业综合体、星级酒店和会务中心,打造城市新地标。(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商务局、水务集团等)
132.实施城市背街小巷改造、断头路、旧路改造、城市公厕项目,改造城市老旧道牙和人行道,实施重点区域人防工程。推进“三线”入地,改造西闸口、西立交、高店路口等3处铁路涵洞。实施18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启动城区体乐南北巷、火车站等城中村改造,推动实施药市村、西二村、贾家庄、东堡子、南十字东南角等旧城改造项目。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回收处置,构建全市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收储系统。(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电力局、人防办等)
133.建立城市监督指挥平台、全域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镇办政务信息化建设等一体化平台运营体系,与城市“雪亮”工程联网对接,全面提高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部署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等感知终端。整合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社保等信息数据系统,建设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平台。(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配合部门:市政务信息中心、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务集团等)
134.支持马嵬、庄头以主城区标准逐步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道路向西向南延伸辐射带动马嵬、庄头区域。创新城镇管理体制,依托各类园区、示范区建设,推动城市东南、西南及北部副中心向小城市转型。(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相关镇办)
135.不断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加快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政策,加大农村定向大学生公费培养力度,实施“定制村干”培育工程,推进职称评定向基层教师、医生倾斜,提高基层医生教师工资待遇。(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局等)
136.依法合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林权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各镇办)
137.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分支机构业务授权,提高涉农贷款比例,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牵头部门:市金融办,配合部门:各金融机构,各镇办)
138.加快全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立健全市镇两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三类为主体框架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空间管控,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落实全域全类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合理配置自然资源。(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水利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等)
139.建立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分类制定实施全市产业、园区、企业、项目“亩均效益”评价办法,优化创新要素、土地、能源、环境容量、金融等资源要素配置,推动资源向优质区域、优质项目、优质企业聚集。启动实施标准地改革,明确控制性指标,提高项目落地效率。到202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达到495亩。(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招商局、发改局、工业园区等)
(七)改革开放,激发发展新活力
140.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双随机、一公开”和“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快实现“一张网、一扇门、一次办”。继续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在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时限上持续发力。(牵头部门:市政府职转办,配合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营商办等)
141.推进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步伐,持续盘活整合国有资产,合理开发闲置资产。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行分类监管,定责考核,充分挖掘存量国有资产的经济效益。(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142.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和薪酬制度改革等。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资本重组和投资。(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等)
143.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以“党建+”引领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市工信局、人社局)
144.稳步推进市本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市本级政府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强化预算执行力度,积极化解政府债务。创新预算管理方式,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深化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制度改革。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依法构建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145.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普惠性金融支持服务体系,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发金融产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牵头部门:市金融办,配合部门:各金融机构)
146.推动建立市镇两级统一的集体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办)
147.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保障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促进资源自由流动。(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148.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和措施,发挥社会数据资源价值。(牵头部门:市政务信息中心,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149.深化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健全农业保护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
150.推动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商贸物流等优势产业建立跨境园区,支持陕西兴化、益海嘉里等龙头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加快城市功能提升,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在纺织、食品、旅游、商贸等方面的深度合作,致力打造西安都市圈向西开放的重要平台。(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
151.坚持“走出去”战略,积极推动“互联网+外贸”模式,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等自营出口业务,积极参加境内外各类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加快兴平好产品“走出去”步伐。(牵头部门: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
152.鼓励兴平企业到“一带一路”沿线投资,培育以对外劳务合作经营组织,推动对外工程项目承包,发展技术型、管理型和智能型的对外劳务合作。(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发改局、工信局等)
153.主动配合西安都市圈核心区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力服务保障地铁、高铁等轨道交通向兴平延伸。(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城投公司等)
154.积极对接西安文体功能区,促进店张、南位区域临空经济发展壮大,打造临空经济产业集群。发展“飞地经济”模式,实现多方位合作共赢。(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店张街道、南位镇)
155.牢固树立招商“投行思维”,不断开拓招商思路、创新招商方式、拓展招商路径、凝聚招商合力,“十四五”时期,每年招引产业类百亿元以上项目2个,50亿元以上项目8个,30亿元以上项目8个,10亿元以上项目50个、5亿元以上项目100个。(牵头部门:市招商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156.建立健全招商保障和激励机制,加快建设一支既能独当一面,又能协调作战,高素质、复合型、专业化的招商队伍。完善科学的招商引资绩效考核体系,开展评选年度“招商能手”和“招商先进个人”。建立项目落户前联合预审制度,健全招商项目退出机制。(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配合部门:市招商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等)
15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打造“诚信兴平、营商高地”。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土地供应方式。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和企业家诚信档案。着力解决企业水、电、路、气、讯等实际困难,真正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优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创建零投诉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市营商办,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158.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水环境保护、地下水保护、洪涝排水治理和超采漏斗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突出做好渭河沿岸、工业园区、相关镇办湿地保护,加快湿地公园建设。积极推行林长制,推进森林城市、高标准农田林网、绿色生态廊道等建设,发展水土保持林、速生丰产林和干杂果经济林,加快实施城北景观林带提升工程及马嵬驿经济林带项目。积极开展粘土矿采空区修复治理,突出抓好采空区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绿化办等)
159.突出抓好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建立基本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积极开展化工、建材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确保工业炉窑达标排放。严格实行煤炭消费总量制度,统筹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强化集中供热站清洁化改造运行,加大煤质监管力度。积极调整运输结构,深入推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加快车辆结构升级,持续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投运力度。(牵头部门: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治霾办等)
160.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集中式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深化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处理,加快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各街道镇办污水处理站建设。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完善入河排污口台账,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强化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牵头部门: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配合部门:市水利局等)
161.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加强受污染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等)
162.严格土地用途管制,限制产能过剩行业、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用地需求,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缓解用地供需矛盾。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综合采取协商收回、搬迁置换、收购储备、重新开发、建设标准化厂房等途径,挖掘各类闲置土地、低效土地和废弃土地的利用潜力。(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163.建立产业准入清单,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完善基于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差别化电价政策,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动中水循环利用,有效控制和降低工业污染。积极落实绿色循环发展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进行循环绿色发展,推广发展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推动落实环境保护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园区、供电公司、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财政局、税务局等)
164.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实施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加快培育再生资源利用龙头企业,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产业体系。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互联网+”体系,提高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公交车、出租汽车推广应用,逐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实现电动化和清洁化。(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
165.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和劳动报酬增长制度,制定实施居民收入增长倍增计划,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津补贴完善政策。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推动中低收入人群工资合理化增长。常态化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等)
166.努力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拓宽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城乡居民利用社交新零售、电子商务等创新模式开展多种经营实现收入倍增。推动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健全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市场决定报酬制度。支持有条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到2025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和8%左右。(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
167.支持推动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和人力资源产业发展,鼓励灵活就业、弹性就业,努力增加就业容量。加大企业社保费减免以及创业贷款等政策落实力度,积极做好适任劳动力的开发与储备工作。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家庭手工业等,谋划“一村一品”,创造更多居家灵活就业机会。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家政护理、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家庭用品配送等家政服务业,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到2025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
168.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贫困户创业对象优先发放适当额度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加快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169.瞄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小微创业者、有劳动能力等困难人员及重点群体,持续完善和落实就业政策措施。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大招录招聘力度,扩大就业见习规模,落实一次性就业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支持市场主体增加就业岗位,及时兑现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零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次实现就业。(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教育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170.大力开展职业职工技能培训,鼓励企业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实施重点群体免费就业创业培训计划,并就资金投入情况予以配套支持。落实终身培训制度,继续推进实施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就业培训。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对接产业需求,根据产业发展阶段开展技能培训,重点培训种养殖、网络营销等技能。(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等)
171.保障职工获取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利,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稳步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完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动实现农民工与本单位同岗位员工同工同酬。到“十四五”末,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总工会、司法局等)
172.建立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普惠性幼儿园投入保障机制,全面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加强公办园建设、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有效化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不低于99%。积极探索早期教育,鼓励有条件幼儿园提供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173.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学籍管理,做好适龄儿童入学、义务段“控辍”工作。推进农村义务段学校学制改革试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推进特殊教育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到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174.加快推进西郊高级中学、南郊高级中学的建设,支持民办高中积极创建省级标准化高中,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有序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探索新教法。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走班制、选课制等教学组织模式,积极应对新高考改革。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到2025年,全市普通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175.加快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发展,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支持龙头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结合兴平及西咸地区产业特点,打造机械、化工、汽车、食品、轻纺、物流等兴平职中特色精品专业。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半工半读和工学结合等校企合作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1+X”制度,扩大“订单培养”规模。依托职教中心整合继续教育资源,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提升成人学历继续教育水平。(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人社局等)
176.建设高素质校长队伍和教育队伍,建立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宣传、考核、奖惩、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落实教师荣誉制度,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实施“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工作室”示范引领工程,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绩效工资改革,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提升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到2025年,培养100名名师队伍,建成5所教育名校,培养10名名校长队伍。(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等)
177.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继续落实药品集中采购,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和使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健康机构。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效实施,信息化技术、智能化服务普遍应用,建成一批医养护结合示范基地。(牵头部门:市卫健局,配合部门:市医保局等)
178.加快推动市人民医院疑难疾病诊治中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强化中医中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专病专科建设。积极构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城区医院间的双向转诊、分级医疗和技术协作机制。全面建立院前急救体系。不断提高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和感染控制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完善远程会诊及开展远程教学等新技术。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镇办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建设,推动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厂矿医院、个体诊所合理布局,完善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牵头部门:市卫健局,配合部门:各镇办)
179.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大力开展健康兴平行动,加强传染病防治,加快市人民医院传染病隔离病区建设,健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及运行体系,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结核病等突发性传染疾病防控工作,保证传染病网络直报率100%。加强重点人群保健和慢性病管理工作,促进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大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咨询和干预力度。做好妇幼保健工作,促进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和0-3岁儿童中医保健服务。(牵头部门:市卫健局,配合部门:市人社局、妇联等)
180.积极发展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建立健全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实施母婴安康工程,完善妇幼保健体系,加强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指导,实施健康儿童计划,加强儿童营养和喂养、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和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岁,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牵头部门:市卫健局,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妇联等)
181.积极发展新型健康管理服务业态,以健康教育与培训、健康咨询、心理咨询与辅导、精神康复为重点,培育一批专业化、规范化健康管理与促进机构。支持社会资本运用健康信息技术提供合法的移动医疗、动态健康监测、网络诊疗咨询等新型健康管理服务。筹划康复社区建设,加大专业康复护理人员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推进发展以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的应急等为主的健康管理产业。推动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兴平、健康城市有机融合。(牵头部门:市卫健局,配合部门:市红十字会、民政局等)
18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完成中小学运动场达标改造,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0%以上。加快建设兴平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普及青少年足球运动,定期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加大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省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重点实施“一场一馆”建设,加快城市生态运动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步道等项目建设,打造15分钟健身圈。大力发展体育健康服务业,发展体育运动公司,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地等,推动各类体育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引导体育消费,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全社会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住建局、妇联等)
183.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现“先保后征”原则,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完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伤人员工伤保险政策,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保障方式。逐步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各类社会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市人社局,配合部门: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局等)
184.健全社会救助福利体系,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得到保障。全方位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求助保护工作,强化救助站建设管理,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更加及时温暖。继续完善保障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完善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组建红白理事会,推进婚丧陋俗改革,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加强公墓规划、严格公墓管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妇联等)
185.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开展日间照料服务,支持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完善城乡养老机构建设,重点实施中心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改造提升老年服务中心,持续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到2025年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城市社区建设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100%,打造“互联网+养老”示范社区15个。(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局、人社局等)
186.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及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妇女享有产假和生育津贴。重点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重点控制儿童肥胖和近视。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严厉打击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促进残疾人增加收入。(牵头部门:市妇联,配合部门:市残联、民政局等)
187.加快建设退役军人康养院和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基地,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提升退役军人服务质量。完善优化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机制,加强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培训,落实促进退役军人创新创业的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加强新时代双拥工作建设,深化军地共建、增强军民团结。健全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和优抚体系,积极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强褒扬纪念,营造尊崇英雄、传播红色教育和厚植英烈精神的社会风尚。(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部门:市民政局、人社局等)
188.加强理论阐释和政策解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推进文明创建,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强化网络舆情管控,扎实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健全完善重大政策舆情风险评估机制,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市委党校、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政务信息中心等)
189.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讲好兴平故事、传播兴平声音,充分展示生动、精彩新兴平。完善新闻宣传体制机制建设,制定宣传工作奖励方案。适应媒体融合发展,不断加强市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强网信工作,整合区域各类网络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探索开展面向全国的特色网络外宣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配合部门:市融媒体中心、政务信息中心等)
190.加快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兴平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配优配强各镇办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力量。持续深入开展市民文明素养、交通秩序、市容市貌、文明净网、窗口行业服务等提升行动,塑造良好的城市新形象。持续开展“核心价值观六进”、“百名十佳模范人物”表彰评选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市文明办,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191.深入开展“兴平好人”“诚信兴平”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化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表彰活动,持续推进“车让人·人守规”、全民阅读、书香兴平系列群众性活动,不断推动“文明城市”向“城市文明”跃升。深入开展呼秀珍、赵梦桃小组等重大典型宣传,弘扬“梦桃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精益求精,争做新时代奋斗者。(牵头部门:市委文明办,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
192.不断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加快推动市文化馆、市文体中心项目建设,完善“市有馆、镇有站、村有室”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好“三馆”和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加快公共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建设,推进城乡流动博物馆、流动图书馆等流动文化设施建设。(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各镇办)
193.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出“兴平讲堂”、村落文化节、“书香兴平”等品牌活动,持续举办“农民艺术节、广场文化汇演、农民运动会”等文化活动,实施应急广播建设项目,完善融媒体中心功能,提升改造镇村文化服务站,提高文化广场、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服务水平,加快老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各镇办)
194.守好民族精神标识,全面深入挖掘域内文化资源,归纳梳理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元素,将文化名村、历史名人、革命先烈等实际收集整理,形成兴平“文化数据库”。(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市文联等)
195.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始终坚持“十六字”文物工作方针,按照“整体推进,重点实施”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推进茂陵、杨贵妃墓等文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加快兴平北塔修复工程,做好南塔恢复建设一期项目建设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文物违法行为,确保田野文物安全。(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财政局等)
196.加大非遗保护和传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推动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建立非遗名录体系,做好非遗项目申报工作。以“非遗重新进入生活”为方向,定期举办非遗展览、演出。加强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提升传承人传承能力。(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197.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综合体,依托大秦文明苑、茂陵文化产业园和马嵬文化产业园,围绕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推进文化与旅游、历史、会展、商务、商贸等深度融合。促进马嵬文化产业园特色发展,以唐杨爱情为主题,推进温泉疗养、文化演艺、文创产品、汉唐服饰等项目开发实施。(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发改局等,相关镇办)
198.推动文化艺术产业转型。推出一批展示时代风貌、体现兴平特色、群众喜闻乐见、流传久远的有影响、有质量的文学、戏剧、影视、民歌、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民间文艺等文化艺术作品。(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市文联)
199.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掘历史文化、民族民间文化和工业科技文化资源,挖掘大秦、汉武、唐杨爱情、梦桃精神、军民融合等文化主题,发展秦汉唐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牵头部门:市文旅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十一)统筹推进,提升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效能
200.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兴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立足兴平实际,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实现法治实施更加高效、法治监督更加严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充分发挥法治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深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法治工作监督机制。(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
201.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牢固树立社会治理现代化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健全完善党政负责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多元共建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
202.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审批行为,着重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责清单制度,完善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交易平台。(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兴平分局等)
20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机制,强化事中环节信用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共享。(牵头部门:市政务信息中心,配合部门: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
204.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责任,完善对敌斗争思想策略,打好政治安全保卫战。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健全反间谍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互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依法打击处理邪教组织,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防范打击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依法防范处置利和宗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公安局、司法局、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民宗局等)
205.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无黑无恶无乱“三无”创建活动,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牵头部门:市委政法委,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
206.强化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建设安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深化“雪亮工程”、“天眼工程”、综治视联网、综治信息化平台建设成果深度应用。(牵头部门:市委网信办,配合部门: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政务信息中心等)
207.建立健全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全程管理、预防为主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坚持关口前移,全面做好突发事件预防,理顺和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强化应急安全管理机制,构建实物储备、合同储备、能力储备等多样化储备体系,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
208.完善突发案(事)件、重大公共卫生、重大疫情传染病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提高基层应急处置和社会救援能力。(牵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卫健局、工信局、发改局、民政局等)
209.加强对规划的统筹管理和衔接协调,加快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体系。(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各镇办)
210.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评估机制,提高实施监测分析的精准度。把监测评估结构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市发改局,配合部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考核办、统计局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各部门、各镇办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抓落实。要按照重点任务措施和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清单,夯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镇办要树立全局观念和系统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按照职能分工切实负责,原则上排在第一个的为牵头单位,要加强协调,切实负起责任;参加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各镇办要加强对重点目标任务的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将建立推动“十四五”规划《纲要》工作落实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目标任务对标分析专题会,每年组织召开1次目标任务年度总结专题会,听取各牵头单位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确保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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